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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茂湛500千伏网架完善工程(湛江断面加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信息来源:省能源局电力处 时间:2023-08-11 17: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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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改核准〔2023〕13号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请核准茂湛500千伏网架完善工程(湛江断面加强工程)的请示》(广电规〔2023〕138 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茂湛地区新能源以及新增核电电力外送需求,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茂湛500千伏网架完善工程(湛江断面加强工程)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4-440900-60-01-526247)。项目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湛江市麻章区、遂溪县、廉江市,茂名市化州市、高州市。

  三、项目新建500千伏高州开关站1座(远期规模4×1000兆伏安);芷寮~电白500千伏双回线路开断接入高州开关站,新建线路长度约49.1千米,其中芷寮侧新建线路长度约24.5千米,电白侧新建线路长度约24.6千米,按同塔双回路架设;500千伏乌石湾~港城甲乙线路港城站侧改接至高州开关站,新建线路路径长度约134.2千米,均按同塔双回路架设。

  四、项目总投资为194155.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38831.0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0%,来自自有资金;总投资与项目资本金的差额155324.0万元,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解决。

  五、项目建设要满足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环保、节能等标准要求。

  六、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质监工作,在收到核准文件后将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附件1)加盖公章后反馈我委(省能源局)。

  七、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2。

  八、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500千伏陆丰甲湖湾电厂3、4号机组扩建项目接入系统等16项工程补充纳入“十四五”电力规划的复函》(国能综函电力〔2023〕20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000202300013号)、《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茂湛500千伏网架完善工程(湛江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茂湛500千伏网架完善工程(湛江断面加强工程)茂名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茂府函〔2023〕97号)、《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茂湛500千伏网架完善工程上报核准的复函》以及《 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茂湛500千伏网架完善工程(湛江断面加强工程)的初审意见》(茂发改电力函〔2023〕815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一式两份)

2.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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