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投审〔2023〕19号
广东广播电视台:
《广东广播电视台关于广东省省级应急广播系统(一期)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的请示》(粤广视请示〔2022〕76号)、《关于应急广播项目相关事项的回函》(粤广视函〔2022〕132号)收悉。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加快推进我省突发事件监测预警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我省应急管理体系、适应公共安全形势、促进我省加强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同意广东省省级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4-440100-32-02-171260)。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1号广东电视中心一期三楼。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改造广东电视三楼约600平方米(室内装修、空调通风、弱电、照明、给排水、消防和安防监控等系统改造);搭建省本级广播平台(虚拟化基础平台软硬件、网络安全系统、平台主体软硬件子系统及系统对接、应急广播平台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频率频道播出系统(广播播出系统适配改造、电视播出系统适配改造)、应急广播传输覆盖系统(IPTV应急广播适配改造、融媒体平台应急广播适配改造、无线分平台改造、有线分平台扩容改造);购置应急广播大喇叭终端10个、手持应急广播终端10个、机顶盒终端20个、5G接收终端10个。建设工期为18个月。
三、项目总投资3079万元,资金由省财政新增解决,有关资金列入你台部门预算。分两年安排,2023年安排2063万元、2024年安排1016万元。
四、请你台根据工程招标投标核准意见(见附件),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的招投标工作。
五、根据粤府〔2022〕12号文第六条第(二)点有关规定,本项目总投资不足5000万元,同意由你台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自行组织建设。
六、请在项目建设以及运营管理中,按照资源节约的原则,做好节能减排相关工作;在项目前期、建设过程中以及项目运营管理期间落实好相关风险防范及化解措施,将社会稳定风险降到最低,确保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安全。
七、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抓紧完成初步设计概算等审批流程。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规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相关前置文件分别是: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29015号。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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