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投审〔2023〕12号
省代建局:
《关于报送<广东省技师学院新校区建设(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粤代建前期函〔2023〕4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省技师学院规模化发展需要,解决办学场地不足问题,进一步提升我省技能人才培训水平,同意广东省技师学院新校区建设(一期)项目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109-440000-04-01-616965)。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惠州市博罗县罗阳街道横江尾村和新角村地段。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7102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实训用房、图书馆、校级办公用房、学生宿舍、食堂、后勤及附属用房、校区内整体室外工程等。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控制在132338.3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7211.4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872.72万元、预备费4254.21万元、土地费用43000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前期已安排的38290万元外,其余94048.38万元从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分年度安排,具体安排金额视项目建设进度和项目建设单位自筹情况统筹考虑,提前一年按程序编制纳入下年预算。
五、项目工程招标请严格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按照资源节约的原则,做好节能减排相关工作;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落实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在项目前期、建设过程中以及项目运营管理期间落实好相关风险防范及化解措施,将社会稳定风险降到最低,确保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安全。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东省技师学院新校区建设(一期)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要求》(粤自然资(惠州市)预函〔2022〕4号)、《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技师学院新校区建设(一期)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惠府函〔2022〕217号)、《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关于广东省技师学院新校区建设(一期)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惠市能重节能〔2022〕49号)。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31日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12345
版权所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65133号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448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