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价格〔2024〕68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广东能源集团惠州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广东能源集团惠州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核定惠州LNG接收站外输管道项目管道运输价格的请示》(惠开函〔2023〕140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用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和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7号)等规定,现就惠州LNG接收站外输管道项目管道运输试行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经过惠州LNG接收站到国家管网集团省管网公司跨网输气的管道运输价格为0.0729元/立方米(含税),其余管道运输价格为0.1199元/立方米(含税)。
二、上述管道运输价格包含输气损耗等费用,管道运输企业不得在运输价格之外加收其他费用。
三、执行日期为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执行期间如遇管道运营主体等情况发生变化或国家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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