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价格函〔2022〕1180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相关垃圾焚烧发电企业:
一、根据原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粤价〔2012〕170号)及我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处理量核定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0〕1915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现公布我省有关垃圾焚烧发电企业2021年下半年的垃圾处理量及折算的上网电量,详见附件。
二、经审核,广州第六资源热力电厂一期项目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垃圾处理量调整为340139.2吨,垃圾处理量折算上网电量问题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经补充审核,惠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垃圾处理量为93086.8吨;梅州光大环保能源(五华)有限公司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垃圾处理量为133296.72吨;深圳市深能环保东部有限公司201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的垃圾处理量为675438.96吨,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垃圾处理量为1045500.18吨。上述垃圾处理量折算上网电量问题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我省垃圾焚烧发电企业2021年下半年垃圾处理量及相关电量情况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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