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价格〔2018〕110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发改价格〔2017〕1941号)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贯彻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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