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产业函〔2018〕518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委)、科技局:
《关于做好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工作的通知》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反映。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科技厅
2018年1月25日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12345
版权所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65133号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448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