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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落实我国利用新开发银行贷款2017-2018年备选项目规划及新一期规划备选项目准备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外资处 时间:2017-11-14 11: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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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改外资函〔2017〕5980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落实我国利用新开发银行贷款2017-2018年备选项目规划及新一期规划备选项目准备工作的通知》(发改外资〔2017〕1781号,下称《通知》)转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抓紧开展新开发银行贷款2018-2019年备选项目的组织准备,具体要求如下:

  一、新开发银行贷款2018-2019年备选项目规划重点支持的绿色交通、新型城镇化、清洁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单个项目贷款额3-5亿美元。

  二、对于符合贷款安排重点领域且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项目申报机构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申请列入“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备选项目规划”上报文件要点和申请列入“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备选项目规划”项目材料参考大纲的通知(发改办外资〔2012〕1981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前期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财国合〔2017〕5号)等文件的规定认真编制备选项目申报材料,包括贷款申请书、具项目建议书深度的项目文件、还款承诺函、财政评审报告等。

  三、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应切实履行好材料初审职责,于12月20日前以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与财政部门名义联合上报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直有关单位径报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每个地市和省直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1个。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11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发展改革委外资处 吴斐,020-83138634;

  省财政厅国合办 李栩,020-8333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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