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价格函〔2017〕3719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公民身份认证服务收费政府定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92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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