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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社会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调整安排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投资处 时间:2017-06-26 1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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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发展改革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配合开展2016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专项督查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899号)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现将社会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调整安排计划通知如下:

  一、社会领域资金调整安排

  根据国家调整原则和你市请求,鉴于《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下达殡葬服务体系建设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粤发改投资〔2016〕200号)下达的梅州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总投资8300万元,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560万元;《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下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粤发改投资〔2016〕204号)下达的梅江区城北镇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总投资320万元,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60万元,均无法在今年6月底前动工建设,现同意将这2个项目原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共620万元调整用于梅州市大埔县田家炳高级职业学校宿舍楼项目,项目建设总面积8989平方米,总投资1546.59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620万元。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请尽快转下达至项目单位,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用于基本建设,务必确保调整安排后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充分发挥中央投资效益。

  (二)请加强中央预算内资金的监管,保证项目建设的配套资金落实到位。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管理法规进行严格管理。严禁未经批准擅自更换建设项目或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三)项目应当加强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管理,投资计划下达后,每月6日前要通过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库(互联网地址:http://kpp.ndrc.gov.cn;政务外网地址:http://kpp.cegn.cn)、广东省投资项目监管信息系统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实行按月调度,及时填报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

 

  附件:中央预算内投资调整安排情况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7年6月 26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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