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发展改革局、民政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配合开展2016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专项督查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899号)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现将中央预算内投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调整安排计划通知如下:
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调整安排
根据国家调整原则和你市请求,鉴于粤发改投资〔2016〕204号下达的云浮市云城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云城区敬老院)项目无法在今年6月底前动工建设,同意将该项目原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195万元调整用于云浮市云安区富林敬老院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云浮市云安区富林镇圩镇富林中学背(西面),建设总面积7180平方米,总投资195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95万元。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请尽快转下达至项目单位,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用于基本建设,务必确保调整安排后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充分发挥中央投资效益。
(二)请加强中央预算内资金的监管,保证项目建设的配套资金落实到位。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管理法规进行严格管理。严禁未经批准擅自更换建设项目或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三)项目应当加强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管理,投资计划下达后,每月6日前要通过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库(互联网地址:http://kpp.ndrc.gov.cn;政务外网地址:http://kpp.cegn.cn)、广东省投资项目监管信息系统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实行按月调度,及时填报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
附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调整安排情况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7年6月22 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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