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能电函〔2017〕3496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省粤电集团公司,华能集团南方分公司、大唐广东分公司、华电广东分公司、国电南方分公司、中电投南方分公司、国华广东分公司、华润电力南方分公司,广州发展集团、深圳能源集团、广州恒运企业集团,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佛山顺德五沙热电有限公司、华厦电力有限公司、南海发电一厂、佛山三水恒益电厂、新会双水电厂:
现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范电力安全生产人身伤亡事故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17〕3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电力生产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电力安全生产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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