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产业函〔2017〕3059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财政局(委),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财税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府〔2015〕34号)及《广东省应用型科技研发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办法》(粤财预〔2015〕333号)、《广东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扶持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粤发改高技术〔2016〕5574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17年度第二批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扶持专项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根据《2017年度第二批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扶持专项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详见附件1-2),结合本地区(单位)相关产业发展特点,认真做好该专项项目的组织申报、材料初审和实地核查等相关工作。
二、请于7月10日前,将本地区(单位)该专项项目的申报文件(联合发文)以及初步审核过的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并在文件中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予以确认。
专此通知。
附件:1.2017年度第二批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扶持专项(跟投国家项目)申报指南
2.2017年度第二批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扶持专项(区域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申报指南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6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发展改革委,曲延军,020-83133108,
省 财 政 厅 ,张馨月,020-83170058)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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