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信息〔2016〕773号
省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有关单位:
现将《印发<关于对电子商务及分享经济领域炒信行为相关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行动计划>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2370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省网信办
省公安厅 省商务厅 省工商局
省质监局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
2016年12月16日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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