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人案函〔2024〕235号
邓中青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启动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试点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民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建设、社区服务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更多优质普惠公共服务下基层、进社区。
一、注重规划引领。将社区治理工作纳入《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广东省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等重大规划当中,明确提出,实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完善村(社区)党群活动中心、综治工作站建设等工作任务,并提出加强社区护理、家庭病床等基层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化养老服务设施,新建、改扩建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社区托育服务设施等具体工作措施。在《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中提出统筹存量和增量空间,完善城乡生活圈的公共服务和便民商业设施配置,对各地基础教育、基本医疗、基本养老设施空间“应保尽保”。
二、做好政策配套。为推动社区相关公共服务工作,出台《广东省“十四五”时期“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提出创新居家社区服务模式,加强社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布局,新建城区及居住小区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养老托育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不能满足需求的,可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套建设。同时,还配套出台《广东省“一老一小”重大政策支持清单》,从用地保障、财税金融政策等方面支持社区养老托育设施建设。2023年,出台《广东省推动家政进社区具体举措清单》,将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试点工作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养老托育设施建设、家政进社区等重点工作统筹起来。
三、做好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有关工作。一是摸清底数。针对全省4949个城市社区,摸查各市城市社区人口规模、年龄情况,以及基本公共服务、便民商业服务、“一老一小”服务等设施建设情况,全面掌握养老、婴幼儿托育、儿童托管、社区助餐等社区服务底数。二是开展社区专项体检。部署开展社区专项体检工作,查找社区未达标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幼儿园的社区数量,增加“适宜建设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的社区数量(个)”省级特色指标,查找参检社区内及周边可拆除腾退用地和各类低效闲置用房等存量空间资源,为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提供空间保障。三是组织开展试点城市遴选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实施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委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组织开展了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试点城市遴选工作。经各地市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并经省政府同意,已向国家推荐广州、深圳、珠海、东莞市为我省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试点申报城市,目前国家还未公布申报结果。
四、争取资金支持社区服务设施建设。2020-2023年,成功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32.11亿元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截至2023年底,全省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完成改造投资7.56亿元,深圳、珠海、佛山、东莞市共5个社区纳入住房城乡建设部试点名单,引入社会资金1.45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家部署,以嵌入式社区试点建设为抓手,指导试点城市完善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持续增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6月11日
相关附件: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020-12345
版权所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65133号-4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448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