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法定职责和工作抓手,落实“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和“既重结果、也重过程”的要求,完善办理机制,严格办理程序,提升办理实效。我委办理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工作情况如下:
一、办理总体情况
我委共承办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293件,其中主办件95件,会办件175件,参阅件23件。主办建议主要集中在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支持清洁能源发展、加快科技创新、深化产教融合等方面,涉及面广,针对性强。
(一)办理进度情况。全部建议均已办结,按要求上传至“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管理系统”。截至目前,收到代表反馈意见满意率达100%。
(二)建议反映问题解决情况。95件主办件中,办理结果类型为A类即代表建议反映问题已解决的有78件,办理结果类型为B类即列入年度计划解决的有15件,办理结果类型为C类即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列入规划将逐步解决的有2件。175件会办件中,办理结果为A类(代表建议反映问题已解决)有173件,办理结果为B类(列入年度计划解决)的2件,无C类答复件。
(三)与代表沟通、开展调查研究的情况。我委将与代表深入沟通和办理过程中开展调研作为做好办理工作的关键环节抓落实。办理前,与代表充分沟通,了解提出建议的意图和办理具体要求;办理中,及时向代表委员汇报办理过程和进度;办理后,认真征求代表对答复的意见。所有主办件百分百沟通,重点建议更多采用上门调研座谈的方式与代表面对面沟通交流。
(四)重点督办建议暨委“一把手”领办建议情况。我委牵头办理的省人大财政经济委重点督办建议暨委“一把手”领办件已按时办结。
(五)集成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今年我委继续推行集成代表建议办理,合并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共有4组9件,均已按时办结,取得了较好的办理效果。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委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列为全委工作重点之一,纳入我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主要负责同志总负责、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把好关,承办处室和具体经办人员层层落实和定期督办的工作机制,做到定领导、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四定”。
(二)健全工作机制。我委制定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暂行办法(修订)》《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一把手”领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办法》及年度工作方案等,明确了从签收、分派、办理到回复、公开、总结等各个环节的办理流程和要求,做到交办时有布置、过程中有督办、结束后有总结。同时,在建议的答复过程中,注重把好“三关”,即政策法规关、程序格式关、文字质量关,有效提高了建议的办理质量和效果。
(三)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实现由“领导批示办理”向“领导带头办理”转变。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协调小组,由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主办处室和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制定并印发工作方案。在办理过程中,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准确把握问题实质,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
(四)注重办理实效。在人大会议期间,委分管负责同志带领相关处室同志参加各代表团的分组会议,直接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认真研究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在大会结束之前全部答复代表。在办理建议过程中,推行百分之百沟通原则,所有主办件均通过走访座谈、电话沟通、实地调研等方式与代表沟通答复内容、政策背景和工作进展,虚心听取代表意见,使办理工作更具针对性。
(五)严格建议办理结果公开审核。我委高度重视建议办理结果公开审核和发布工作,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规则》,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本着“应公开尽公开,敏感信息不公开,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每件建议在审核办理答复意见时同时审核办理结果公开方式,对于不公开的事项要求写明理由。在我委官网政务公开栏目下设立“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发布主动公开的建议答复内容。
今后,我委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不断总结和积累办理经验,优化办理工作方法,坚持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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