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代表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法定职责和工作抓手,落实“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和“既重结果、也重过程”的要求,完善办理机制,严格办理程序,提升办理实效。现将我委办理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理总体情况
我委共承办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257件,其中主办件95件,会办件138件,参阅件24件。主办建议主要集中在区域协调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双碳”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等领域,涉及面广,针对性强。
(一)办理进度情况。全部建议均已办结,按要求上传至“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管理系统”。截至目前,收到代表反馈意见满意率达100%。
(二)建议反映问题解决情况。95件主办件中,办理结果类型为A类即代表建议反映问题已解决的有94件,办理结果类型为B类即列入年度计划解决的有1件,无C类、D类答复。138件会办件中,办理结果为A类(代表建议反映问题已解决)有132件,办理结果为B类(列入年度计划解决)的4件,C类(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列入规划将逐步解决)的2件。
(三)与代表沟通、开展调查研究的情况。我委将办理代表建议与推进重点工作相结合,95件主办件均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电话沟通等方式积极与代表沟通。如在办理合并建议《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枢纽节点起步区建议的系列建议》时,主办处室带队赴韶关市选址地块考察了解有关情况,并多次与代表电话沟通办理情况。办理《关于支持粤闽赣苏区改革试验区(平远起步区)的建议》(1161号建议)、《关于支持梅州规划建设粤闽赣苏区改革试验区的建议》(1363号建议)时,我委组成调研组赴梅州市和平远县就促进北部生态发展区绿色发展等工作开展调研,对支持梅州市谋划建设区域发展平台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并会同梅州市完善了基本思路和工作方案。办理《关于提升广州都市圈同城化的建议》(1469号建议)时,主办处室牵头赴清远佛冈县围绕推进广州都市圈、县城城镇化建设等内容开展实地调研。
(四)重点督办建议暨委“一把手”领办建议情况。省人大环境资源委重点督办建议暨委“一把手”领办建议均已按时办结。
(五)集成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我委是我省首次推行代表建议集成办理的试点单位,合并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共3组11件,已全部按时办结,取得了较好的办理效果。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委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列为全委工作重点之一,纳入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主要负责同志总负责、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把好关,承办处室和具体经办人员层层落实和定期督办的工作机制,做到定领导、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四定”。
(二)健全工作机制。我委制定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暂行办法》《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一把手”领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办法》及年度办理工作方案等,明确了从签收、分派、办理到回复、公开、总结等各个环节的办理流程和要求,做到交办时有布置、过程中有督办、办结后有总结。同时,在建议的答复过程中,注重把好“三关”,即政策法规关、程序格式关、文字质量关,有效提高了建议的办理质量和效果。
(三)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实现由“领导批示办理”向“领导带头办理”转变。成立了专门的建议办理领导小组,由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主办处室和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制定并印发工作方案。在办理过程中,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准确把握问题实质,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得到了代表的高度肯定。
(四)注重办理实效。在人大会议期间,我委领导带领相关处室同志参加各代表团的分组会议,直接充分地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认真组织研究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在大会结束之前已全部答复代表。在办理建议过程中,推行百分之百沟通原则,所有主办件均通过走访座谈、电话沟通、实地调研等方式与代表沟通答复内容、政策背景和工作进展,虚心听取代表意见,使办理工作更具针对性。
(五)严格建议办理结果公开审核。我委高度重视建议办理结果公开审核和发布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本着“应公开尽公开,敏感信息不公开,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每件建议在审核办理答复意见时同时审核办理结果公开方式,对于不公开的事项要求写明理由。在我委官网政务公开栏目下设立“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发布主动公开的建议答复内容。
(六)促进建议办理成果转化。一是通过办理建议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在办理合并建议《关于推进珠江口东西岸融合发展的系列建议》(由1384号、1429号、1562号3件建议合并)时,主办处室认真研究,将建议内容吸纳到支持中山翠亨新区纳入谋划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珠江口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试点区域、指导中山建设省级改革创新实验区等有关工作中,进一步提升珠三角核心区发展能级,促进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发展。二是通过办理建议推进北部生态区高质量发展。在办理《关于将我市西部四个山区县纳入广东省北部生态发展区范畴的建议》时,将有关建议落实到支持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中,明确延续“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中北部生态发展区政策延伸范围。三是通过办理建议推进基础设施优化升级。在办理《关于巩固提升粤港澳大湾区机场群的国际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的建议》时,将有关建议吸收到相关规划研究工作和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实施方案中。四是通过办理建议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在办理《关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MEMS半导体全产业链创新发展的建议》时,在研究制定集成电路领域专项支持政策时认真吸纳代表建议,以大项目、大平台、大基金为抓手,推进广州增城智能传感器产业园建设,努力打造中国集成电路第三极。五是通过办理建议推进产业有序转移。在办理《关于加大力度支持肇庆新能源智能汽车产业发展打造广东新能源汽车产业新增长极的建议》时,在出台产业有序梯度转移政策等相关工作中,吸纳代表建议,编制产业对接需求清单、国企民企投资需求清单、商会行业协会对接合作清单,推动省市协同引导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向肇庆市集聚发展。
今后,我委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人大代表工作,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不断总结和积累办理经验,优化办理工作方法,坚持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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