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法定职责和工作抓手,严格按照《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完善办理机制,提升办理实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取得了“让人大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的成效。现将我委办理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工作情况报送如下:
一、办理总体情况
我委共承办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206件,其中主办件92件,会办件106件,参阅件8件。主办建议主要集中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区域协调发展、应急物资保障、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涉及面广、针对性强。有建议承办任务的处室(单位)共23个。
(一)办理进度情况。我委承办的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均已办结,且已全部按要求上传至“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管理系统”。截至目前,收到代表反馈意见满意率达100%。
(二)建议反映问题解决情况。92件主办件中,办理结果类型为A类即代表建议反映问题已解决的有78件,办理结果为B类即列入年度计划解决的有9件,办理结果为C类即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列入规划将逐步解决的有5件,无D类答复。
(三)建立答复承诺台账情况。我委坚持以“代表是否满意”“问题是否解决”为工作标准,推动建议落地见效。对于列入年度计划解决的9件B类建议和列入规划将逐步解决的5件C类建议,全部建立了答复承诺台账,明确责任处室,强化跟踪落实。
二、主要做法
(一)优化办理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建议办理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委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列为全委工作重点之一,纳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主要领导总负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把好关,承办处室和具体经办人员层层落实和定期督办的工作机制,做到定领导、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四定”。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暂行办法(修订)》《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点督办建议提案工作规范》《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一把手”领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办法》及《2020年度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等,明确了从签收、分派、办理到回复、公开、总结等各个环节的办理流程和要求,做到交办时有布置、过程中有督办、结束后有总结。同时,在建议的答复过程中,注重把好“三关”,即政策法规关、程序格式关、文字质量关,有效提高了建议的办理质量和效果。
三是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实现由“领导批示办理”向“领导带头办理”转变。委主要领导示范引领、身体力行推进办理工作,审定办理工作方案,专题听取办理工作汇报,带头领办人大建议。今年,结合我委工作重点和人大建议内容,我委选定《关于加强我省公共卫生防疫应急物资储备建议》(第6011号)为“一把手”领办件,成立了专门的办理工作小组,制定并印发工作方案。在办理过程中,葛长伟主任亲自研究协调督办,与省人大代表、省人大财经委和相关会办单位同志一道开展实地调研,准确把握问题实质,提出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和方法。
(二)注重办理方式方法,持续提高建议办理水平。
一是提前对接代表,主动收集建议。人大代表来自社会各阶层各行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政府部门的工作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在人大会议召开期间,我委领导带领相关处室同志参加各代表团议题审议,直接充分地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今年人大会议期间,我委共组织53人到会议现场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共收集代表意见64条,在大会结束之前已全部答复代表。
二是推行百分百沟通。沟通联系是提高办理效率,取得办理成效的重要环节。我委在办理建议过程中,坚持“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切实落实直接沟通硬要求。所有主办件均通过走访座谈、电话沟通、实地调研等方式与代表进行沟通,虚心听取代表意见。其中电话、邮件沟通76件,走访代表、召开座谈会15件。在办理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建议时,结合代表所提建议,承办处室赴大湾区内地9市,专题调研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城市化工作。对代表建议比较集中的加快推进铁路、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承办处室赴韶关、汕头、湛江等市对汕昆铁路韶关至龙川段、汕头至漳州高铁和湛江国际机场等项目开展实地调研。针对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建议,委领导带领相关处室赴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开展调研。在办理《关于支持潮州港打造沿海经济带东翼重要新能源基地的建议》(第1355号)过程中,省能源局赴潮州市与郑镇宏代表开展座谈,并邀请了潮州市人民政府相关单位参加。
三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我委严格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在我委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下设立专门的“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坚持人大建议办理结果公开。除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属于不公开的内容外,一律网上公开,不公开的内容需提出理由并报分管领导审批。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动代表建议落地见效。
一是通过办理工作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代表在《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城市化的建议》(第1092号)《关于解决大湾区城市群发展不平衡的意见建议》(第1840号)等建议中,提出推进湾区九市深度城市化、改革土地利用方式、大力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对我省推进大湾区建设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在大湾区发展政策制定方面,我委积极采纳代表建议。科学制定广州、深圳、珠江口西岸都市圈发展规划,促进粤港澳大湾区都市圈内中心城市与周边城乡同城化发展。积极研究改革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鼓励探索建立与产业关联的差异化土地价格机制,强化对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土地供给,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增强大湾区城市间互联互通,构建以高速公路、城际铁路、城市轨道为主体的湾区城际快速交通网络,推进广湛高铁、深茂铁路等省管铁路项目建设,加快深中通道、黄茅海通道等跨珠江口通道建设工作。
二是通过办理工作进一步健全我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我委认真研究吸收万军代表在《关于加强我省公共卫生防疫应急物资储备建议》(第6011号)提出的建立完备的省级公共卫生防疫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践,在实地调研8个地市,书面调研7个省、21个地及以上市、19家省直有关单位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针对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暴露出全省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存在的部门职责不清晰、统筹规划不健全、物资储备不足等体制机制问题,紧扣生产、采购、储备、调拨、物流等环节的短板弱项,提出要建立产能储备、构建生产保供体系、制定实物储备目录清单、优化实物储备结构、加强应急物流体系建设等建议,为建立我省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提升全省应急物资综合保障能力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通过办理工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吴淑卿代表在《关于加大力度支持汕头市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建议》(第1143号)提出,要强化省一级统筹协调,在资金、土地、产业、人才等方面加大支持,加快汕头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工作建议。我委在研究起草《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汕头市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的若干意见》过程中充分吸纳了代表所提的相关建议,提出更高水平推动汕头特区改革开放、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打造沿海经济带东翼发展主战场、提升省域副中心综合服务功能、建设绿色生态宜居城市等一批实打实的政策建议。
四是通过办理工作推动重点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重点产业发展方面,欧阳彦代表提出的《关于广东省发展集成电路产业的建议》(第1715号),为我省制定集成电路产业政策,推动产业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参考。我委在起草《广东省培育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过程中,充分吸收和采纳了代表提出的建设性的建议,明确了我省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工作目标、路径选择和重点方向,提出了在土地供给、财政投入、税收优惠、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目前,该行动计划已报请省政府印发。重大项目建设方面,我委以办理凌育双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瑞梅铁路项目建设的建议》(第1053号)为契机,积极会同有关市及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深入研究项目建设的经济技术可行性和建设时序,力争尽早启动项目建设。
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职责所系、工作所需、群众所盼。下一步,我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按照省人大、省政府关于建议办理的部署要求,以求真务实的态度、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向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交出满意答卷,为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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