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8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视察时强调,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2021年,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被列为广东省新发展阶段推进创造型引领型改革的重要任务。为展现近年来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成效,现推出广东营商环境改革经验系列,供各地互学互鉴、共同提升。
● 第三十四篇
广州全国首创“一手房带押过户”
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便利化水平
以往开发企业进行一手房销售及网签,需先结清房屋抵押贷款并办理涂销抵押,资金压力大、过户时间长。为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便利化水平,广州在全国首创开展“一手房带押过户”,开发企业无需筹集资金结清房屋贷款,即可带押销售、网签及过户,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缩短项目运营周期,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
一、主要做法
(一)主动创新服务,扩大适用范围。落实《民法典》第406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的要求,在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基础上,创新开展一手房“带押过户”,对全市范围内已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的预售商品房,以及已办理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和抵押登记的持证商品房(即一手现房),当事人在完成一手房带押销售、带押网签等事项后,可以直接申请“一手房带押过户”。
(二)细化业务组合,方便精准办理。根据《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对“一手房带押过户”业务模式详细分类。属预售商品房的,当事人一次性付款的可合并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权注销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按揭付款的可合并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权注销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属一手现房的,当事人可自由选择抵押权变更、转移模式(“一手房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一手房转移登记+抵押权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新旧抵押权分阶段模式(“一手房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设立登记”,待原贷款结清后办理抵押注销),或新旧抵押权合并模式(“抵押权注销登记+一手房转移登记+抵押权设立登记”)。
(三)规范办理指引,高效服务便民。统一市区不动产登记标准,明确每一种模式的办理流程并提供清晰指引,方便企业群众更好获取“一手房带押过户”收件材料、办理时限、办理机构等信息,申请人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办理模式。不动产登记业务合并办理的,办理时限仅按时限最长的登记类别确定,共性材料无需重复提交。
二、取得成效
通过“一手房带押过户”,在开发企业不结清房屋贷款的情况下,购房人即可直接办理房屋带押网签,并办理房屋过户,有效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目前,广州已办理一手房带押销售及网签1500余套,涉及预售资金42亿元;其中办理“一手房带押过户”145套,涉及1.95亿元预售资金,偿还抵押权人1.1亿贷款,解决企业8000万元债务,实现了开发企业、购房人、抵押权人多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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