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7年以来,广东、黑龙江两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东北振兴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东北振兴和对口合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坚持“政府搭台、社会参与,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市场运作、法制保障”的合作原则,充分发挥两地互补优势,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在重大合作平台共建、产业合作、互学互鉴、对外经贸合作交流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圆满完成第一阶段工作任务。为总结经验,供各地参考借鉴,以促进下一步工作,我委总结归纳了两省对口合作中一系列典型经验做法,现陆续进行介绍。 对口合作典型案例一: 湛江市进一步探索“北薯南种”的 “稻—稻—薯”种植新模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东北振兴的一系列重大决策,深化广东省与黑龙江省对口合作,湛江市充分释放绥化市望奎县在湛江市遂溪县“北薯南种”潜力,利用两季水稻后间隔期探索“稻—稻—薯”种植模式。 “稻—稻—薯”种植模式采取“政府牵线搭桥、合作社自主经营、农户两地生产”方式,在湛江市和绥化市政府的引导下,绥化望奎县龙薯现代农业专业合作社、广东粤良种业有限公司、遂溪一亩田万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三方合作,精心谋划、精准对接、精细实施,种植规模不断扩大,领域不断拓展,为打造“稻—稻—薯”农业产业园夯实基础,在更大程度上谋求合作共赢。由最初的试种500亩冬种马铃薯,到后来产业升级为“稻—稻—薯”种植模式的1500亩,再到现在的“稻—稻—薯”和旱坡地冬种马铃薯共计约1.3万亩,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稻—稻—薯”种植模式,使得遂溪县闲置土地充分盘活,绥化市冬闲农民“有活干”,有效促进两地农民增收,帮助当地农民在生产经营中不断学习现代农业技术,真正实现双方互利共赢。在推广“稻—稻—薯”种植模式中,先后带动遂溪县内农民120多人参与合作,每年人均增收都达到1.5万元以上。2020年收获马铃薯平均亩产超过2300公斤,平均销售价格3.2元/公斤,每亩产值7360元,每亩生产利润达到3000元,合作社52户农户平均收入2万元以上,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获得粤黑两地农民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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