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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和支持我省大型骨干企业壮大规模增强实力的指导意见

信息来源:产业协调处 时间:2014-04-21 08: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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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顺德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有关大型骨干企业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我省大型骨干企业壮大规模增强实力的指导意见》(粤发〔2013〕6号)及其分工方案(粤委办发电〔2013〕94号)、《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印发〈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的通知》(粤发〔2013〕14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联合督办鼓励和支持全省大型骨干企业壮大规模增强实力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3〕132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鼓励和支持我省大型骨干企业壮大规模增强实力有关配套措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鼓励和支持我省大型骨干企业壮大规模增强实力有关配套措施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4年3月20日 

附件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鼓励和支持我省大型骨干企业壮大规模增强实力有关配套措施

    为鼓励和支持我省大型骨干企业壮大规模,增强实力,结合我委职能,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加快投资

    (一)优先向大型骨干企业推荐我省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制定出台公共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竞争性配置管理办法,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参与高速公路、水泥熟料和垃圾焚烧发电等项目建设。

(二)落实审批工作跟踪协调机制,对已上报国家待批大型骨干企业投资项目,强化跟踪对接,积极做好向国家相关部委的汇报衔接,争取国家尽快审批我省重大项目。

(三)贯彻实施省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制定出台我省的企业投资项目分类管理目录,以及项目备案、项目监管等配套文件,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优化大型骨干企业投资环境。

(四)对符合条件的大型骨干企业投资的项目,优先列入省重点项目计划予以扶持。

二、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加快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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