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关于高要广福陶瓷有限公司等企业停止执行惩罚性电价的通知
粤价〔2013〕104号 2013年5月9日
广州、佛山、肇庆市物价局、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经复查,高要广福陶瓷有限公司、荣阳铝业(中国)有限公司、佛山市沥东铝型材制品有限公司、佛山坚美铝业有限公司和佛山市南海华豪铝型材有限公司5家企业经过整改,能耗限额指标均符合标准,现取消省物价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公布第四批实施惩罚性电价的超能耗限额标准企业名单的通知》(粤价〔2012〕280号)对这5家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的规定,自2013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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