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与美国西雅图
城市大学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的通知
粤价〔2012〕132号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省教育厅转来《关于审核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与美国西雅图城市大学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深职院〔2012〕40号)悉。经省教育厅确认,你校与美国西雅图城市大学合作举办物流管理专业和软件技术专业专科层次学历教育为深度合作办学,且专业课外语授课课时比例达60%以上。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就上述项目学费问题明确如下:
一、同意你校与美国西雅图城市大学合作举办物流管理专业和软件技术专业专科层次学历教育学费标准为13000元/生·学年,你校可根据招生情况和办学实际上下浮动20%制定具体执行标准,报我局和省教育厅备案。
二、你校应在招生简章上公布收费标准,按规定及时申(换)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教育收费),并做好收费公示。
以上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一年。请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按规定程序报省教育厅审核后向我局申请核定收费标准。
抄 送:省教育厅,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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