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广东省物价局电信资费备案通知
二○○七年五月十六日 优惠备案序号:[C2007]025号
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广东联通延续部分优惠资费方案的备案报告》(联通粤市场字〔2007〕14号)收悉。根据原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电信资费审批备案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计价格[2002]1489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资费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信部联清〔2004〕204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你公司在电信资费具体实施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新资费执行前应在当地广播、电视或指定报刊等媒体上公告;
二、应依照规定对电信业务实行明码标价;
三、不得在未与电信用户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改变与用户约定的电信业务收费方式、资费标准,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收费项目和服务项目;
四、对电信资费调整时,应提前10个工作日重新报备,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执行;
五、遵守国家电信资费管理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电信管理机构和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的监督检查。
附件:
广东联通延续96525优惠干线和世界风品牌国际及台港澳定向优惠资费方案
一、广东联通96525优惠干线套餐资费方案
国家与地区 |
优惠资费 |
资费说明 |
台、港、澳 |
0.80元/分钟 |
其中:本地或漫游接入费0.4元/分钟,长途费0.4元/分钟 |
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 |
1.60元/分钟 |
其中:本地或漫游接入费0.4元/分钟,长途费1.2元/分钟 |
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印尼、菲律宾 |
2.00元/分钟 |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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