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广东省物价局电信资费备案通知
二ОО七年四月十一日 优惠备案序号:[2007]018号
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广东联通2007年第二季度话费赠送优惠促销方案的备案报告》(联通粤市场字〔2007〕2号)收悉。根据原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电信资费审批备案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计价格[2002]1489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资费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信部联清〔2004〕204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实施期限
至2007年6月30日。你公司在电信资费具体实施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新资费执行前应在当地广播、电视或指定报刊等媒体上公告;
二、应依照规定对电信业务实行明码标价;
三、不得在未与电信用户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改变与用户约定的电信业务收费方式、资费标准,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收费项目和服务项目;
四、本次优惠促销仅限于指定的业务、幅度、地区和期限,如需变动应提前10个工作日重新报备,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执行;
五、遵守国家电信资费管理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电信管理机构和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的监督检查。
附件:广东联通2007年第二季度话费赠送资费方案
广东联通2007年第二季度话费赠送资费方案
广东联通公司拟在2007年第二季度开展话费赠送优惠促销,具体方案如下:
一、赠送比例:
(一)预付费激活/充值赠送优惠政策:
1、用户购买初始套装并激活后,最高可获得预充值话费的50%的话费,即赠送比例为1:0.5,套卡零售价不低于预充值话费面值。
2、用户购买充值卡充值后,最高可获充值卡面额的50%的话费,即赠送比例为1:0.5。
(二)世界风业务预存话费送话费优惠政策:针对全省GSM和CDMA的世界风用户,预存话费可获得最高不超过预存话费的1倍的话费,即赠送话费不超过1:1。
二、各地市分公司分品牌阶段性开展话费赠送优惠促销,每次促销持续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三、以上优惠开展期限至200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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