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广东省物价局电信资费备案通知
二○○七年二月十二日 优惠备案序号:[2007]007号
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广东网通关于宽带业务促销方案的请示》(粤网市场〔2007〕2号)收悉。根据原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电信资费审批备案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计价格〔2002〕1489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资费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信部联清〔2004〕204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执行期限为2007年2月12日至2007年6月30日)。你公司在电信资费具体实施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新资费执行前应在当地广播、电视或指定报刊等媒体上公告;
二、应依照规定对电信业务实行明码标价;
三、不得在未与电信用户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改变与用户约定的电信业务收费方式、资费标准,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收费项目和服务项 目;
四、本次优惠促销仅限于指定的业务、幅度、地区和期限,如需变动应提前10个工作日重新报备,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执行;
五、遵守国家电信资费管理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电信管理机构和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的监督检查。
附件:广东网通宽带业务促销方案
广东网通宽带业务促销优惠方案
一、优惠方案
优惠时间:2007年2月12日到6月30日
适用产品:适用于LAN/XDSL虚拟拨号产品
二、优惠方案一:学生宽带套餐
优惠编码:UGD00070120K00000A
优惠对象:学生
使用地区:全省
优惠内容:
用户可选择以下两种套餐形式(学生用户可根据需求任选以下两种优惠方式的其中一种,不能同时选择):
形式一:
(1)、不提供免费租用终端;
(2)、收安装调测费20元/户;
(3)、客户根据需要预存费用,宽带包月费用35元,不限时不限流量;若预存费用超过400元以上用户,宽带包月费用按33.33元收取,首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计算公式为:包月费用×使用天数/30;
(4)、预付费使用完毕系统会停止提供宽带服务,用户需重新预存费用后开通;
(5)、停止提供宽带服务期间不收取任何费用。
形式二:
(1)、免安装调测费、免费租用MODEN(中途退网需收回);
(2)、一次性预付600元,可享受如下优惠:
包月: 1、2、7、8月(寒暑假),80元包月;
计时:其他月份按2元/小时计,120元封顶,每月最低消费18元;
说明:在1、2、7、8月开通的用户,首月按天算,首月费用为80×使用天数÷30;其余月份开通的用户首月按每小时2元收取,不足最低消费的按最低消费收取。首月最低消费为18×使用天数÷30,月消费120元封顶。
三、优惠方案二:宽带预存款宽带包月不限时套餐优惠对象:住宅/商企新增用户
优惠内容:
各本地网按照实际经济情况选择以下预存(缴)款和相应的优惠包月费:
预 存 (缴)款 |
赠送费 |
包月费 |
适用地区 |
说明 |
4800 |
0 |
400 |
深圳商企用户 |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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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单位
地市发改局(委)
国家及省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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