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广东省物价局电信资费备案通知
二○○六年十一月三日 优惠备案序号:[2006]075号
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广东联通延续CDMA如意万众卡优惠促销活动的备案报告》(联通粤市字〔2006〕246号)收悉。根据原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电信资费审批备案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计价格〔2002〕1489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资费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信部联清〔2004〕204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实施期限为2006年11月6日至2007年4月30日。你公司在电信资费具体实施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新资费执行前应在当地广播、电视或指定报刊等媒体上公告;
二、应依照规定对电信业务实行明码标价;
三、不得在未与电信用户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改变与用户约定的电信业务收费方式、资费标准,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收费项目和服务项目;
四、对电信资费调整时,应提前10个工作日重新报备,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执行;
五、遵守国家电信资费管理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电信管理机构和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的监督检查。
附件:
广东联通延续CDMA如意万众卡优惠促销活动方案
一、优惠活动时间:2006年11月6日至2007年4月30日。
二、优惠活动开展的范围:深圳、东莞、江门、惠州、河源、韶关、潮州、清远、汕尾共9个地市。
三、优惠活动对象:
CDMA如意万众卡新增营销套餐新激活用户,套餐如下:
包月费(包接听,单位:元) |
包月费包含的主叫分钟数(单位:分钟) |
超出包月额度后 |
其它费率 |
|||
拨打本地电话 |
拨打国内电话(除台港澳) |
本地接听 |
本地基本通话费(元/分钟) |
国内长途费(除台港澳,不含17911IP拨打方式 元/分钟) |
||
16 |
120 |
0 |
全包 |
0.12 |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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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单位
地市发改局(委)
国家及省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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