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广东省物价局电信资费备案通知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优惠备案序号:[2006]083号
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广东联通调整世界风产品漫游长途资费的备案报告》(联通粤市字〔2006〕279号)收悉。根据原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电信资费审批备案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计价格〔2002〕1489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资费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信部联清〔2004〕204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实施期限为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你公司在电信资费具体实施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新资费执行前应在当地广播、电视、指定报刊等媒体上公告;
二、应依照规定对电信业务实行明码标价;
三、不得在未与电信用户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改变与用户约定的电信业务收费方式、资费标准,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收费项目和服务项目;
四、对电信资费调整时,应提前10个工作日重新报备,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执行;
五、遵守国家电信资费管理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电信管理机构和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的监督检查。
附件:广东联通世界风产品漫游长途资费套餐方案
广东联通世界风产品漫游长途资费套餐方案
一、适用范围
世界风品牌下的GSM、CDMA网所有新老用户可申请选用此套餐。
二、套餐资费内容:
世界风用户在国内漫游时:
(1)主叫漫游地电话、被叫接听所有电话,全包资费0.49元/分钟;
(2)主叫17911IP国内长途电话(不含台港澳),全包资费0.39元/分钟;
(3)主叫直拨国内长途电话(不含台港澳),漫游费0.49元/分钟,长途费仍按标准资费(0.07元/6秒)收取。
套餐资费具体如下:
通话类型 |
世界风国内漫游资费 |
国内漫游主叫漫游地 |
0.49元/分钟 |
国内漫游被叫 |
0.49元/分钟(漫游费0.40元/分钟+漫游产生的长途费0.09元/分钟) |
国内漫游主叫 IP17911国内长途 |
漫游费0.30元/分钟+长途费0.09元/分钟 |
国内漫游主叫 IP17911国内长途 |
漫游费0.49元/分钟+长途费0.07元/6秒 |
备注:
(1)以上国内漫游及国内长途均不含台港澳。在国内漫游时拨打台港澳和国际长途电话,漫游费按0.49元/分钟收取,长途费仍按原资费标准收取。
(2)在省内漫游时拨打省内10010、10011、10012、10016、10018、10019或接听省内10010、10016电话免费。
(3)其它资费按已批复的资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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