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加强灾后建材市场价格监管的紧急通知
二○○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粤价函[2006]444号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
今年7月,受强热带风暴“碧利斯”影响,韶关、河源、潮州、梅州、惠州等市部分地区受灾严重。省委、省政府十分关心灾后重建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地灾民住房等生活设施正在迅速重建中。
由于建筑所需沙、石、砖、水泥等建筑材料需求量增加,特别是沙、砖等建筑材料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上涨。为了保证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加强灾后建材市场价格监管通知如下:
一、在救灾重建工作的特殊环境下,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特别是灾区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努力保持灾后重建所需的建筑材料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
二、各地要组织价格监督检查力量,加强对建筑材料销售专业市场或集散地进行重点检查和巡查,坚决打击借重建之机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牟取暴利、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
三、各地要利用告诫、提醒、公告等方式,敦促商家自觉遵守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不参与哄抬物价,营造诚信经商的良好氛围。
四、各地要加强价格监测,密切监测建材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发现价格异动,出现价格哄抬价格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省局报告。还要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作用,确保价格投诉渠道畅通和得到及时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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