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关于原油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00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计价格[2001]437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为改进价格管理工作,减少行政审批,经报请国务院批准,自3月份起我委不再公布国内原油基准价,改由石油、石化集团公司按照现行原则办法自行计算、确认,原油价格贴水仍由两公司根据我委印发的《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计电[1998]52号)中的原则协商确定。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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