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阿司匹林等部分药品单独定价方案(暂行)的通知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粤价[2002]401号
各市、县(区)、自治县物价局:
现将《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阿司匹林等部分药品单独定价方案(暂行)的通知》(计办价格〔2002〕1636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此次公布的24种单独定价药品,属甲类的12种(详见附表一)按国家规定的价格从2002年12月20日起执行;属乙类的12种(详见附表二)暂按国家制定的指导价从2003年1月1日起执行,各生产经营企业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价格过高或偏低,及时反馈给我局,我们将视具体情况予以调整。
二、各地要加强对上述单独定价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请报告我局价格管理处。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阿司匹林等部分药品单独定价方案(暂行)的通知
二○○二年十二月十日 计办价格[2002]16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物价局:
为鼓励企业生产经营优质药品,根据药品单独定价的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论证会进行评审,并多次征求有关方面意见,我们制定了阿司匹林等24种药品单独定价方案(暂行,详见附表),请按照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单独定价的药品共24种,其中,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12种甲类药品的单独定价由我委制定最高零售价格(详见附表一),从2002年12月20日起执行;12种乙类药品的单独定价由我委制定最高零售价格指导意见(详见附表二),各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此为基础在上下5%的幅度内,于2002年12月30日前制定公布本辖区内执行的最高零售价格,并报我委(价格司)备案。
二、对附表所列企业的单独定价药品,我委将组织有关方面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单独定价资格。
附表1:
阿司匹林等12种药品单独定价表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医保序号 | 名 称 | 商品名 | 剂型 | 规格 | 单位 | 最高零售价格 | 生产企业 | 备注 |
1 | 153 | 阿司匹林 | 片剂 | 100mg×10片 | 盒 | 6.5 | 德国拜耳药厂 | ||
153 | 阿司匹林 | 片剂 | 100mg×30片 | 盒 | 17.8 | 德国拜耳药厂 | |||
2 | 243 | 脂肪乳 | 力基 | 注射剂 | 10%,500ml | 瓶 | 96 | 广州绿十字药业 | |
243 | 脂肪乳 | 力基 | 注射剂 | 20%,250ml | 瓶 | 90 | 广州绿十字药业 | ||
3 | 294 | 盐酸二甲双胍 | 片剂 | 250mg×24片 | 盒 | 7 | 昆山培力药品 | ||
294 | 盐酸二甲双胍 | 片剂 | 250mg×36片 | 盒 | 10.2 | 昆山培力药品 | |||
294 | 盐酸二甲双胍 | 片剂 | 500mg×36片 | 盒 | 16.3 | 昆山培力药品 | |||
294 | 盐酸二甲双胍 | 片剂 | 250mg×24片 | 盒 | 6.2 | 昆山双鹤药业 | |||
294 | 盐酸二甲双胍 | 片剂 | 2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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