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按照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的建设和平之路、繁荣之路、开放之路、创新之路、文明之路的要求,深入推进“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发展“丝路电商”,打造国际合作新平台。2016年以来,中国已与多个国家签署电子商务合作备忘录并建立双边电子商务合作机制,合作伙伴遍及五大洲,“丝路电商”成为经贸合作新渠道和新亮点。
目前,与中国建立电子商务合作的国家包括: 哥伦比亚、 意大利、 巴拿马、 阿根廷、 冰岛、 卢旺达、 阿联酋、 科威特、 俄罗斯、 哈萨克斯坦、 奥地利、匈牙利、 爱沙尼亚、 柬埔寨、 澳大利亚、 巴西、 越南、 新西兰和智利。
哥伦比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哥伦比亚共和国贸易、工业和旅游部关于电子商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意大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意大利共和国经济发展部关于电子商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巴拿马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巴拿马共和国工商部关于电子商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阿根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阿根廷共和国生产和劳工部关于电子商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冰岛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冰岛外交外贸部关于电子商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卢旺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卢旺达共和国贸工部关于电子商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阿联酋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经济部关于电子商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科威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科威特国商工部关于电子商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俄罗斯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俄罗斯联邦经济发展部关于电子商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哈萨克斯坦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民经济部关于电子商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奥地利
匈牙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匈牙利外交与对外经济部关于电子商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爱沙尼亚
柬埔寨
澳大利亚
巴西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巴西联邦共和国工业外贸和服务部关于电子商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越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工业贸易部关于电子商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新西兰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新西兰外交贸易部关于电子商务合作的安排》
智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智利外交部关于电子商务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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