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推动揭阳市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近日,揭阳市召开《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学习贯彻座谈会。市地方志办主任姚佑雄、副调研员林运明,各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主任、副主任以及市地方志办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围绕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畅谈心得体会,谋划初步工作思路,一致认为《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我省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彰显了省委、省政府和省人大常委会对新时代广东省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新要求新期待,这在广东省地方志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大家表示要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强化责任担当,做好新时代方志人,紧紧抓住难得的契机,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好《条例》精神,推动地方志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姚佑雄传达全省贯彻实施《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会议精神,并就如何贯彻实施《条例》作总结发言,要求各县(市、区)要结合各地实际,加强学习,营造氛围;借势发力,加快发展;壮大队伍,强化保障,重点是做好村情普查、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等各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要借势而上,抢抓机遇,着力推动地方志转型升级,促进揭阳市地方志事业加快发展,为广东建设“方志强省”增光添彩、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