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全票审议通过,并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汕头市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积极开展《条例》普法宣传工作。为贯彻落实省地方志办调研组莅汕调研精神,近日,我办积极联合汕头法学会开展普法宣传,研究宣传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将《条例》的普法宣传工作列入法学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并在近期出版的《法治汕头》期刊转登《条例》的有关内容,扩大了《条例》宣传范围和影响力。
下一阶段,我办将继续加大《条例》宣传力度,拟联合汕头市人大法工委开展《条例》普法宣传,在《汕头日报》刊载《条例》全文。并计划在“12·4”宪法日前后开展《条例》普法宣传系列活动,进一步营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