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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070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革广东省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综合施策化解珠三角村改居历史遗留问题的提案》(第20230070号)收悉。经综合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珠三角村改居社区综合配套改革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规划引领。省发展改革委将珠三角村改居社区综合配套改革列入《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作为“十四五”时期广东省重大改革事项。该委还牵头编制了《广东省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提出将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80元,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50元,珠三角地区低保救助实现城乡一体化。省农业农村厅将全面深化珠三角地区村改居社区综合配套改革纳入《广东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作为“十四五”全面激发乡村发展内在动力的重点改革举措。省自然资源厅提升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作用。指导各地结合县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加强镇村联动,进一步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同时,指导各地结合城市发展实际,分层动态编制或修编村改居社区所在地区详细规划,科学指引社区有序改造,推动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和城镇空间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统筹谋划。2020年,省委印发的《广东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若干措施》明确要“健全村改社区管理机制”。2021年,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珠三角村改居社区综合配套改革的指导意见》,聚焦村改居社区涉及的“人”“财”“地”等焦点问题作出具体规定,为珠三角各地深化村改居社区改革提供决策依据和政策支持。省委农办充分发挥省农村综合改革专项小组的牵头作用,连续多次将有序推进珠三角村改居社区综合配套改革列入省农村综合改革专项小组改革重点改革安排,并多次主动向省委改革办汇报珠三角村改居社区综合配套改革工作,推动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将珠三角村改居社区综合配套改革列入2021年省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责任清单。

  (三)加强政策创设。2021年,省自然资源厅制定出台《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鼓励各地结合“三旧”改造工作统筹推进村改居,进一步提升全省“三旧”改造管理规范化、法制化水平,更好地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助力推进城市更新和村改居。该厅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高效发利用的通知》,采取多种方式积极推进留用地兑现落实,明确利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窗口期,统筹落实已承诺未兑现实物留地。鼓励将难以落实的实物留地转以折算货币、置换物业方式落实,或以折价出资、入股方式参与各类城市新区、产业园区建设。另外,该厅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督促和指导各地在村改居过程中依法依规履行土地征收程序并实施征地。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实施《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明确全省80项基本公共服务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支出标准、责任单位等,着力推动全省各地不论区域、城乡共同享有相同标准的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

  (四)加强经费保障。省级制定基层组织运转经费政策时,明确“村改居”社区与其他社区标准一致,即社区办公经费每年10万元、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每年6万元。各地区结合自身财力状况可以进一步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提高补助标准。支持“村改居”社区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发展。省级下达资金时,对于“村改居”社区和其他城区社区一视同仁,社区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发展可以申报的资金,市县可以将“村改居”社区基础设施纳入城区或城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一谋划项目申请资金。根据预算管理“先有项目后有预算”的原则要求,各地可结合实际需求,对照上级专项资金、债券资金、本级预算支出等资金的申报要求,提前谋划储备项目,并按要求申报。

  (五)加快补齐短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修订完善有关法规制度,构建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管机制,统一城乡基础设施建管标准,将村改社区水、电、路、气、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纳入市政建设,实行一体化建设与管护。在城市照明建设方面,全面提升城市照明设施完好率,提高城市道路照明装灯覆盖率,补齐人口密集区域照明短板。加大背街小巷和亮灯黑点路灯保障力度,消除“有路无灯”“有灯不亮”的现象,保障夜间出行安全。目前正在制定《广东省“十四五”照明节能增效行动计划》。在生活垃圾治理方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大力推进处理设施建设,目前,广州、深圳、珠海、惠州、东莞、中山等10个地市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珠三角9市共有资源化利用项目141个,处理能力超9000万立方米/年。持续推进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工作。截至2023年3月,“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已覆盖所有行政村。省民政厅按照每300户配备1名专职社区工作者的要求增配社区工作力量,全省实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统一规划建设的电子政务服务系统延伸到社区,“村改居”社区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为居民提供“一站式”“一网式”综合政务服务,让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的政务代办服务。

  (六)加强基层治理。省委组织部把规范村改社区工作纳入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任务,以做实网格党建为着力点促进村改社区精细化治理,将社区内政法综治、民政、城市管理、信访、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各类网格整合成“一张网”,做到民情在网格掌握、矛盾在网格化解、问题在网格解决、服务在网格开展。如广州市以272个城中村治理为重点,制定综合网格划分、入格事项管理、网格事件“采办分离”闭环管理、综合网格员管理工作规定等4个配套文件,着力实施底数摸查专项行动、平安建设攻坚行动、组织力提升行动、智慧治理赋能行动、治理成果巩固提升行动等5项行动,有效提升村改社区治理水平。另外,2017年以来,我省探索开展非户籍常住居民及党员参加社区“两委”选举试点。2021年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时,省民政厅指导外来人口较多的社区(包括“村改居”社区开展非户籍常住党员和居民参加社区“两委”选举,推动外来人员参与社区治理。省文明办以全省188个全国文明村镇、274个省级文明村镇为重点,深入开展广东省文明村镇创建提质行动,推动文明创建从城市向乡村延伸,促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全省县级以上文明村镇占比超80%。

  (七)加强试点带动。2022年底,国务院部署在全国选择部分城市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经报省政府同意,我省以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为区域申报国家试点,试点方案中对农村建设用地市场提出了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留权整治、推进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完善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等措施,将对化解珠三角村改居等遗留问题有积极促进作用。目前,试点方案已由省政府上报国家审定,待国家批复后实施。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二、下步工作计划

  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将继续会同各部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深入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持续发力,进一步完善“村改居”后农村优惠政策和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村改社区水、电、路、气、垃圾、污水等公共基础设施纳入市政建设,逐步扩大村改社区的垃圾清运、村庄保洁、村道路灯照明等公共事业覆盖面。同时,省农业农村厅将指导珠三角村改居社区围绕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土地管理制度、农村股份合作制、公共财政保障体制及基层社会治理体制等方面加强改革探索,总结推广成熟经验做法,示范带动珠三角各地解决村改居社区历史遗留问题。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6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海真,37288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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