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农函〔2022〕443号
民进广东省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强化涉农地理标志商品保护推广,助力乡村产业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提案》(第20220116号)收悉。经综合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司法厅、省农科院、省侨联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涉农地理标志商品保护推广方面提出的宝贵意见!提案分析了我省有关涉农地理标志产品的发展现状,指出了强化涉农地理标志商品保护推广的重要意义,提出当前我省涉农地理标志商品保护推广工作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的提出了探索专门立法、完善特色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培训和宣传推广力度和发挥华人华侨优势等方面的建议,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地理标志农产品因具有特定的生产区域、独特的产品品质和一定的人文历史要素,与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共同组成三大农产品品牌。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也是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强化涉农地理标志商品保护推广,对于推动区域特色经济发展、服务外贸、促进投资、传承传统文化、助力乡村振兴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主要工作
(一)推动制定广东省地理标志地方性法规,强化涉农地理标志商品行政保护
1.推动制定广东省地理标志地方性法规。近年来,我省出台了一系列涉及地理标志的法规及相关文件,如《广东省荔枝产业保护条例》《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等,对不同产品、品牌的地理标志保护进行了规定。为进一步强化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主导并会同其他有关单位,创新推进了《广东省地理标志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制定,通过全面搜集立法资料和政策文件、组织建立立法起草团队、广泛收集意见建议等,有力有序推进立法工作。根据有关工作安排,《条例》拟列为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初次审议项目。通过制定《条例》,明确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地理标志工作职责,推动社会各界重视地理标志工作,规范专用标志使用,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促进地理标志运用,强化地理标志合作与交流,保护地理标志品牌。
2.强化涉农地理标志商品行政保护。我省市场监管部门坚持常态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优势,在涉农地理标志产品的生产和交易旺季,以产品生产集中地、销售集散地、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依法严厉查处以初级农产品为主的地理标志违法行为,深挖侵权产品生产源头、切断流通链条、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治理,规范地理标志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市场秩序,保护广东地理标志产品品质。先后组织开展了“2019年春节期间地理标志使用专项整治工作”“2019年春茶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2019年秋季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2020年秋季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2021年春季地理标志专项行动”“2022年度茶叶类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等一系列地理标志行政保护专项行动,并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节假日,突出对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等农产品交易场所开展标志使用综合检查,有效保护我省涉农地理标志产业产品品质。
(二)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
1.实施“标准化+”行动。一是成立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强化农业产业标准化技术支撑。根据全省农业产业发展需要,成立广东省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9)、广东省种植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48)、广东省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37),发挥各技术委员会专业和人才优势,为建立完善广东特色农业产业标准化体系提供技术支撑,推进乡村振兴标准化进程。二是加强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制修订,建立健全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体系。近年来,为适应我省地理标志产品发展需求,发布了DB44/T 2052-2017《地理标志产品 罗浮山大米》等100项省级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DB4417/T 3-2021《地理标志产品 马水桔》等120项市级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充分发挥标准在推进我省地理标志产品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三是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带动农业产业标准化。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设立广东省狮头鹅标准化示范区(汕头)、广东省单丛茶标准化示范区(潮州)等10个地理标志标准化示范区,突出标准化工作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支撑。
2.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依托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立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名录,强化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等追溯管理,促进落实农业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提高自律意识,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积极推进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内部管控制度,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开化、透明化。通过建立主体信用档案和评价机制,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督促地标使用单位注册加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到目前为止,我省地标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全部注册使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追溯系统进行产品登记、销售。
3.切实强化证后监管。遵循“提质量、强品牌、增效益”工作方针,严格落实“稍有不合、坚决不受,发现问题、坚决出局”的要求,加强地标产品标志管理,规范标志授权使用,推进产品带标上市。督促要求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登记基地每年至少现场检查一次,我省连续多年地理标志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100%。省农科院承担一定的全国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任务,为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现状摸底提供参考。
(三)大力扶持品牌建设。一是强化政府引导。将地标登记工作列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作为“一县一园、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国民营养计划、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的重要考核和评价指标。二是制定补助政策。从2014年起,我厅每年拿出专项资金用于“三品一标”品牌培育,对获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证书持有人一次性奖励10万元。同时,各市也出台了支持“三品一标”发展政策。三是实施地标保护工程。大力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建设,对梅江区清凉山茶、龙门三黄胡须鸡、徐闻菠萝和饶平狮头鹅等地标农产品开展保护,共计投入资金2509万元。四是打造宣传平台。利用“粤贸全球”广东线上展览平台、广交会、进博会等国内经贸交流平台,为我省涉农地理标志商品搭建平台,做好推广并适时回复部分国家线下展,探索境外线下“代参展”模式,助力乡村振兴产业产品开拓海外市场。五是做好公益宣传。连续6年在中国国际农交会建广东地标馆,组织地标产品参加展示。借助南方日报、南方农村报、南方+等主流媒体进行宣传。举办全省“三品一标”工作暨梅江区清凉山茶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现场观摩会,扩大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在第六届中国国际食品及配料博览会上同期举办“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广东)品牌建设暨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论坛”,助推地标农产品产业化发展。支持各地举办区域性展会和推介活动,推进产销对接。认定了104个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动区域公用品牌高质量发展和品牌全要素建设。
(四)加强与海外侨胞的联系。省侨联坚持以增进亲情、乡情、友情为纽带,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加强与海外侨胞的联系。一是逐步完善与省侨联海外顾问、委员的日常联系机制,加强与海外侨领、侨胞、侨团日常联谊联络、互通信息、增进感情。二是加强与政治上有影响、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力、专业上有造诣的海外华侨华人社团和重点人士的联系。三是通过“海外友好社团负责人研讨班”“海外青年侨领研习班”“海外侨胞故乡行”等活动密切与海外侨胞的联系。四是有针对性地开展“赠送文化用品”工作,密切与海外侨社的联谊,增进中国与侨胞住在国人民的友谊和文化交流。
(五)大力推动地理标志保护国际合作。英德红茶等10个地理标志入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互认互保清单,有权使用欧盟的官方标志,在欧盟范围内获得严格保护,有效防止仿冒等侵权行为。其中,吴川月饼、英德红茶、凤凰单丛、大埔蜜柚等第一批双方互认的各100个地理标志已于2021年3月1日正式生效,有效提升地理标志品牌保护水平,推动地理标志国际贸易。
二、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一是加快地理标志立法工作。切实加快地理标志立法工作,加强地理标志行政保护。提案中提出的“统筹市场、农业、商务、海关等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完善相关程序,实现申请、审理、贴标、使用、维权等的全省全程电子化,大力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积极采取司法手段打击假冒侵权行为”等内容,将考虑在《广东省地理标志保护条例》中吸收采纳。
二是完善特色质量保证体系。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强化标准引领,推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创标、全程贯标”要求,加快地理标志农产品从生产端到销售端全过程质量管控标准体系建设,打造高标准高质量的地理标志农产品。
三是加强培训和宣传推广力度。强化部门联动,利用好宣传平台,积极谋划支持涉农地理标志商品培育和宣传推介工作。通过专家服务团、科技特派员、带培本土专家等科技队伍,在全省有针对性地定期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技术培训与宣传推广服务。
四是积极拓展海外市场。采用“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模式,增强政府工作人员、行业协会和生产企业人员的地理标志能力,加强在华人华侨网络的宣传和推广,加大华人华侨商业中心与我省涉农地理标志商品企业的交流力度,推动华人华侨网络协助我省涉农地理标志商品企业进行国际交易合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5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明,020-37288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