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體版 信息无障碍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平台 > 政协提案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1055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农农函〔2020〕600号

蔡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广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助推农村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20201055号)提案收悉。经综合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广东乡村振兴特别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工作的关注和为提升乡村治理出谋献策。

  您在提案中指出当前我省农村在村庄清洁、乡村规划、垃圾污水治理、政策保障等方面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这对我省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提升乡村治理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将其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党委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先后出台一系列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政策措施。2011年,省政府印发《关于打造名镇名村示范村带动农村宜居建设的意见》(粤府〔2011〕68号),我省开展全面推进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工作;2014年,中共广东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推进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委农工办〔2014〕79号),我省开始打造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2016年,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快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三年行动计划》(粤农组〔2016〕9号),指导各地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乡村工作;2017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实施方案》(粤委办〔2017〕55号),实现2277个省定贫困村由后队变前队;2018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粤办发〔2018〕21号)和省委实施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行动方案》(粤乡振组〔2019〕4号),这些政策措施都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村庄绿化美化建设水平、乡风文明水平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力争用10年时间改变农村落后面貌。省财政专门计划10年内安排1600亿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工作。截至2019年年底,全省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自然村154167个,完成率99.95%;完成村庄规划编制自然村154059个,编制覆盖率99.88%;已配备保洁员自然村153807个,覆盖率为99.72%;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自然村154019个,覆盖率99.86%。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部署,相关部门持续完善相关政策及技术指引。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关于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村庄规划基本技术指南(试行)《关于村庄规划有关问题回应意见及注意事项的函》《关于简化村庄规划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通知》等文件,为各地加快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提供政策保障和技术支持。2019年以来,分别组织召开了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业务培训会暨工作座谈会,全省村庄规划编制推进会、编制培训会暨工作座谈会、村庄规划编制督促座谈会等,培训会邀请有关专家就规划编制思路、政策要求、技术方法、数据库建设等进行授课答疑,并专门听取了地方关于规划编制的意见和建议。省生态环境厅按照“摸情况、搭平台、抓起步、建机制、出标准、见成效”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我厅联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印发《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实施方案(2019-2022年)》,围绕美丽乡村、生态振兴和水环境质量改善,将治理任务项目化、清单化,要求“强化“五级书记’特别是县镇村党组织书记抓落实责任”,高位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2019年11月,印发《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为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提供标准依据;2020年2月,印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引(试行)》,从我省农村实际出发,提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适用模式和技术方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运作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指引》,指导各地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市场化运作。

  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我省村庄清洁、农村风貌有了很大改善。但是,由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历史欠账多,乡村治理水平不高,一些工作不够“接地气”,追求“高大上”,脱离农村实际,难以落地,需下步下大力气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委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会同相关部门,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持续推进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开展“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行动,重点做好拆后复绿、村庄绿化美化工作;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污水治理、垃圾分类、泥砖房清理整治、珠三角美丽乡村建设“五美”行动等工作,全面完成农村“厕所革命”既定任务;加快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和运行机制。

  二、加强和完善村庄规划建设。一是突出村民的主导地位和需求。在编制村庄规划过程中,村委组织村民全过程参与编制,协商确定规划内容,村庄规划在报批前按要求进行公示,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才能上报,突出村民的主导地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村庄规划编制基本技术指南(试行)》明确要求,村庄规划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村民意愿,反映村民诉求”;草拟的《广东省村庄规划优化提升试点工作方案》,也计划通过开展优化提升试点,指导各试点地区进一步加强村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主导地位,通过深入开展驻村调研、逐户走访等充分听取村民诉求,获取村民支持。二是强调空间(村庄)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经批准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均为法定规划,一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必须严格执行,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国家明确规定,国土空间规划一经批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防止出现换一届党委和政府就改一次规划。因国家重大战略调整、重大项目建设或行政区划调整等确需修改规划的,须先经规划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按法定程序进行修改。

  三、强化保障。一是继续完善政策措施。今年6月底前,将出台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绩效考核办法,强化监督考核工作。办法强调各地级以上市“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权责清晰、监管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强调“年度考核结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重要内容,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对工作不力的,通报并约谈主要负责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农业农村厅草拟了《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村庄垃圾分类工作,助力人居环境整治。二是持续加大资金投入。除中央资金外,2019年省级财政安排97.23亿元用于全域村庄清洁行动,2020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118.33亿元,持续推进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魏友平,020-37288846)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