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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0170644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农函〔2017〕708号(A)

盛强委员: 

  您提出的第20170644号提案《关于加强村集体经济建设的提案》收悉,经调查研究,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高度关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问题。您在提案中反映的情况很有价值,提出的三点建议很好,我们予以采纳。在今后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时,我们将采纳您的建议,将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纳入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内容,加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力度,夯实村级集体经济基础;我们将继续探索和挖掘更多管用实在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表彰先进、推广经验,“以点带面促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继续“健全机制强管理”,形成规范运作的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保护集体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 

  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建设,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是新时期新阶段对农村“统分结合、双层经营”基本经营制度的完善,是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优化配置农业生产要素、实现农民共同富裕、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完善农村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也是挖掘农村市场消费需求潜力、培育农村经济新增长点的重要手段,对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巩固执政基础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为此,广东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尤其是农业发展、农民增收问题。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省农业厅也在不断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不同实现形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走出适应不同经济资源和市场条件的新型集体经济发展道路。 

  一、关于“完善政策抓扶持”问题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密集出台文件,《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涉及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土地承包流转、农村产权交易、工商资本进入农村等方方面面,目的就是完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顶层设计,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文件精神,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省农业厅正在推动出台《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 

  2015年,国务院综改办在全国启动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广东省选择了和平县、英德市、兴宁市、电白区、阳春市、南雄市、封开县、罗定市、高州市、乐昌市、佛冈县、云城区、东源县、鹤山市、五华县、博罗县等12个县(市、区)作为全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单位,连续两年,每年拿出4500万元专项资金帮扶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并把帮扶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跟全省县域经济发展、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改造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以及基层治理结合起来,建立农户脱贫增收的长效机制。 

  二、关于“以点带面促发展”问题 

  按照乡村的资源资产状况和区位条件,广东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模式主要有现代农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物业管理、土地集约发展等模式。

  现代农业园区模式主要是按照“土地权属不变、政府搭桥引路、村集体统一流转”的土地流转原则,由政府统一规划建设农业园区,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已实行农村股份制的前提下,由村集体统一流转土地,集约农地进行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现代化经营。如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现代农业示范区,三水区政府从2005年开始规划建设园区,园区规划面积16000亩,覆盖3个村委会,9个股份社,5000人口。 

  农民专业合作模式主要是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某些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环节,着力解决农民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办起来不经济的事情,进而达到发展农业规模经营、促进农民增收的目的。如韶关乐昌市九峰镇绿峰果菜专业合作社,现有登记社员600户,户均收入12-15多万元,比没有入社的农户平均增收50%。 

  物业管理模式,如珠江三角洲等实行股份制地区,集体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土地,量力而行建设物业项目,发展物业经济,增加村集体资产和物业经营收入,拓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空间。 

  土地集约发展模式,主要是积极引导农民自愿开展承包地互换并地,解决承包地块零散细碎问题,推动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如清远英德市英城街长岭村东升组,全组58户236人,共有水田200亩,旱地100亩。在开展农村“三个整合”(土地、资金、综合服务平台整合)前,由于土地细碎情况比较突出,经济效益差,村民种植意愿低,耕地丢荒较为严重,制约了该组的经济发展。通过土地整合,使原有耕地及废置土地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并将大量的土地集中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了土地规模高效经营,探索出了一条土地整合经营、带动农民增收的新路子。 

  此外,广东省还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发展创意农业、农耕体验、旅游观光等生产型休闲农业,开展美丽休闲乡村创建活动,到2020年,认定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100个、示范点200个,创建广东农业公园100个以上,其中省级50个。 

  三、关于“健全机制强管理”问题 

  为健全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广东省对集体资产进行了清理核实,并重新修订《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

  (一)对集体资产进行清理核实。2015年以来,省农业厅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理核实和“三资”管理规范化工作。各地按照省的统一部署,迅速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全力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理核实工作。2016年,全省1472个镇(街)、241415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完成了农村集体资产清理核实工作,并基本完成清理核实数据录入和上报工作。全省已实现县、镇(街)两级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全覆盖。截至2016年6月底,全省20个地级以上市(不含深圳,下同)共清理资金账户14.25万个,合同86.62万份,物业资产46.36万项,债权38.52万项,债务83.56万项。 

  (二)修订《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推进立法。2016年5月25日,《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由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并从2016年7月1日开始实施。《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健全了农村集体资产的基本管理制度及监管机制。基本制度包括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经营制度、收益分配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审计制度、公开制度;监管机制包括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任职回避、税收优惠、争议解决、纠错及责任追究机制等,形成了规范运作的制度体系。 

  为切实保障新条例有效得到贯彻和实施,2016年6月21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了条例宣讲会,省人大常委会黄业斌副主任作宣讲报告,省政府邓海光副省长作了贯彻部署讲话。省农业厅印发了4.3万册条例单行本,寄到各县(市、区),由各县(市、区)发放到村。今年将加印条例单行本,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此外,面向全省开展多层次的培训,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打好基础;面向社会、面向基层开展广泛宣传,力争使条例的规定和精神家喻户晓、深入民心。促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结合贯彻实施《条例》,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共同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一是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依法确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主体地位;二是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合法权益,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益;三是继续做好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做到“家底清、权属明”,为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夯实基础;四是完善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平台在资产管理、公开交易、实时监管等方面的作用;五是积极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按照中央部署精神,继续抓好南海区改革试点,研究制定全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农业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厅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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