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函〔2017〕1127号(A)
罗必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确权颁证工作的制度效应,强化农地流转行为政策诱导的提案》(第20170698号)列为省政协2017年专题提案。为做好办理工作,广东省农业厅会省国土资源厅成立专题提案办理工作协调小组,制定了办理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开展了专题调研等。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2016年广东省被列为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整省推进试点省,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全面铺开,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保持稳定、尊重民意、依法依规、分类实施等原则,积极推进土地确权工作。特别是今年3月2日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以来,根据省委胡春华书记关于要以100%确权为工作目标的重要指示精神,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谋划,层层传导压力,分级落实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动工作落地落实。截至9月30日,全省实测耕地3838.3866万亩、实测率105.12%,颁发证书 941.63万本、颁证率86.00%。各地依托确权工作累计化解历史遗留和潜在涉地纠纷4808宗。为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供支撑。
一、坚持原则,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
广东省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主要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一)坚持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原则。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变的前提下,实行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既要稳定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又要探索创新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的有效途径,加快现代农业发展。
(二)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和“三个不得”的原则。土地流转必须在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确保农民拥有明确承包权的基础上依法流转,由承包农户自主、自愿决定流转方式,流转收益要归承包农户所有,流转过程要遵循法定程序。严格执行三个不得原则: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三)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要结合当地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区域特色,立足于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注重土地与其他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农村劳动力转移和社会保障状况,分类指导,多种形式,逐步推进,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产出率,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不急于求成、拔苗助长,不消极无为、放任自流,也不搞“一刀切”,确保土地流转健康有序发展。
(四)坚持规范程序、公开操作的原则。在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中,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规范工作程序。加强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各项制度,强化土地流转信息服务,规范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及时调解土地流转纠纷,维护各方利益,确保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规范有序。
截止2016年年底,全省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面积897万亩,占家庭承包面积的29.96%。全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以出租、入股和转包共有805.33万亩,占流转面积的89.83%;二是经农户同意并通过集体统一流转面积624.98万亩,占流转面积的69.71%;三是流转主要集中在珠江三角洲,占流转面积的50.30%;四是流转期限主要集中在10年以下,占比达到65.48%;五是连片流转规模集中在50亩以下,占比达到96%;六是土地流转主要去向是一般农户、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三者之和占比达到87%;七是流转土地主要用于蔬菜、粮食、水果种植和水产养殖等4个方面。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呈现平稳态势
近年来,省农业厅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的政策法规,不断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和服务,逐步规范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在遵循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下,积极引导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了农业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提高了农用土地产出率和农业生产经营效益。总体上看,自全省启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来,2014年,广东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占家庭承包面积的比例在29.2%;2015年,流转比例为29.1%。三年来,土地流转比例在29%上下浮动,全省土地流转未出现大的波动,呈现平稳态势。
三、农村土地产权流转市场逐步发育完善
2008年,广东省在高要市白土镇、清新县三坑镇和云安县南盛镇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建设试点,在试点取得成功后在全省铺开。按照产权明晰、形式多样、管理严格、流转顺畅的基本要求,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县区、乡镇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站),镇、村一级指定责任心强的干部具体负责,形成县镇村上下联动的管理服务网络,为土地流转提供信息发布、合同签订、合同鉴证、政策咨询、价格指导、纠纷协调等服务。目前,全省市、县、镇、村四级已设立各种类型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4232个(其中县级流转平台98个,基本实现了县级流转服务平台全覆盖),为畅通土地流转渠道、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截至2016年12月底,全省通过交易平台流转的面积占比为39.58%。
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趋于规范
2009年,为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发展,广东省农业厅联合省工商局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统一文本格式的土地流转合同,指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各方及时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并指导乡(镇)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对流转合同及有关资料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对流转情况造册登记,逐步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制度。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纠纷的仲裁,建立健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承包和流转纠纷解决制度,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矛盾纠纷。加强与纪检、监察、司法、信访、国土等部门沟通协作,重点纠正和查处违背农民意愿强迫流转等严重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和非法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等问题,健全土地流转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机制,确保流转土地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和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截至2016年12月底,我省土地流转中签订流转合同的面积占比为69.71%。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们将继续从以下几方面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审查监督机制:
(一)督促指导各地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等意见精神。
(二)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依托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平台。
(三)研究修订广东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指导流转双方签订全省统一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加强对流转合同的履约情况监管。
(四)全面执行工商企业集中连片租赁农户承包地分级备案制度,严格准入门槛,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加快建立健全工商资本租赁农地风险防范机制和租赁农地风险保障金制度。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农业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厅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