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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0170796号提案的答复

粤农函〔2017〕657号(A)

张锐宗、苏耀荣委员:

  您们提出的第20170796号提案《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提案》收悉。经综合省国土资源厅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省委书记胡春华同志多次对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作重要批示。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对农村土地确权作出部署,2014年省委农村工作会议作出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总体部署。2016年广东省被列为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整省推进试点省,全省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全面铺开。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保持稳定、尊重民意、依法依规、分类实施等原则,认真贯彻落实胡春华书记“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把工作做细做实,不能单纯考虑时间快慢,关键要彻底”的指示要求,按照既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稳妥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截至2017年5月,全省123个县(市、区)已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实测耕地面积2415.97万亩,占全省国土“二调”耕地面积的66.17%,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59.29万份。 

  为切实做好广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我们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开展大宣传,强化思想认识 

  2014年我省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试点初期,农民群众对农村土地确权的认知度较低,据当时驻村调查,80%以上的受访村民对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不知情、不了解、不清楚,不少村民认为是新的“土改”。农民群众普遍认为是“政府要我确权”,组织村民开会民主决策确权有关事项或现场指认承包地等,都需要发放务工补贴,往往出现事难议、议难决或议而不决的情况。对此,全省市县各级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通过拉横幅、贴标语、致农民朋友一封信、设计制作确权农民画、宣传册、工作流程图、政策解答等,广泛宣传确权政策、目的、意义,达到家喻户晓、释疑解惑目的,使广大农民群众认识到农村土地确权能保障自身土地承包权益,在思想上从“要我确权”向“我要确权”转变,行动上参与和支持确权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增强。省农业厅连续2个月在广东电视台播放确权公益宣传短片、累计在广东电台播放“确权一分钟解答”100期节目、在“民声热线”做了40期疑难解答节目、在《南方日报》《南方农村报》《农民日报》和农业信息网等等宣传报道100余篇,并印发确权操作规范10万本、土地确权工作问题解答小册子20万本、确权宣传系列农民画53万份,全省累计印发各类确权宣传资料229万份,实现了媒体宣传“全天候”,工作手册“全覆盖”。 

  二、开展大培训,强化业务提升 

  为推进确权工作,我省组织开展了多形式、多层次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专题培训。一是农业系统干部培训。举办了多期省农业厅全厅干部、全省市县农业局长和系统确权骨干专题培训班;二是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培训。联合省委组织部举办了各地级市分管领导、农业局局长和各县(市、区)书记(或县长)参加的全省农村土地确权专题培训班;分粤北片、粤东片、粤西片、珠三角地区举办了农村土地确权乡镇领导培训班,共培训镇委书记或镇长1700多人。三是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对中标我省确权工作的技术服务单位(60余家中标公司)开展确权技术专题培训,提高确权工作水平,确保确权质量。为提升各地化解历史遗留涉地矛盾纠纷的能力,近年来每年均举办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培训,培训调解仲裁骨干人员200余名。目前,全省各级累计培训12万余人次,为确权工作提供了人才队伍支撑。 

  三、建立联动机制,共同推进确权工作 

  省建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农办以及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局、法制办、信访局、档案局、省妇联等12个部门。各地均成立了由党政领导挂帅的农村土地确权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共同推进,省财政对东西北地区及江门恩平按每亩10元、江门台山和开平按每亩7元标准予以补助;省国土部门落实1:2000高分辨率影像图,为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要求,自2011年7月起,我省全面启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截至2013年5月底,我省已基本完成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任务。同时,同步开展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后,继续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截至目前,我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累计发证76.49万本,发证率为97%;宅基地使用权累计发证1340.31万本,发证率为95.4%;省档案局联合省农业厅制定《广东省农业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强化对确权档案资料管理的业务指导与支持;信访维稳部门切实加强农村涉地纠纷排查化解等。总体上形成了部门齐心协力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的强大工作合力,为全省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加强法律服务,完善纠纷调处机制,保障农民权益 

  多年来,广东省各级政府、各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土地争议调处工作,把它作为稳定大局、保障经济发展、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大事来抓,各级政府专门成立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领导小组,依法依规积极开展土地权属争议的调查处理工作,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有序”维权、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土地权属争议。加强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法律咨询服务。省确权办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广东省农业厅土地确权纠纷法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号:GPCGD163200FG298F),组建法律服务团队,建立统一的在线咨询服务平台和咨询热线电话,为各地确权工作解难答疑。服务团队分片包干,公布工作人员姓名及服务电话,免费接受服务范围内的农户及各级确权工作机构的咨询,及时进行电话答疑或在线答疑;协助各地开展土地确权纠纷调处工作培训;免费作为特邀仲裁员参与服务范围内各县(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对疑难复杂的土地确权纠纷进行仲裁调解。建立、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全省108个县(市、区)建立了仲裁委员会,逐步完善乡镇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和村组调解小组(调解员),妥善解决确权中的争议问题,在不违背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县级调解仲裁委、驻村律师、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将矛盾化解在基层。2016年,为指导全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工作,省确权办编印了《广东省土地确权纠纷处理指导性案例》。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以来,各地成功化解土地权属纠纷、流转纠纷、特殊群体要地以及村集体调整承包地等涉地存量纠纷4659宗,确权过程中没有产生新的矛盾纠纷或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 

  下一步,广东省农业厅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全省工作的“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重要批示为统领,深入推进广东省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明确方向、发挥优势、弥补不足,开创确权工作新局面。认真贯彻落实胡春华书记在今年全省农村工作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100%确权为工作目标,确保今年底完成确权70%的目标。 

  (一)继续加大督促力度。联合省委组织部举办全省农村土地确权专题培训班,提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确权工作政策理论水平和推进实践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筹备召开全省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对加快推进确权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升温鼓劲。分片区召开确权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推进确权确股不确地、确权确份额到户、确权确地到户工作。 

  (二)加强分类施策积极推进。我省各地历史情况不同、现实条件迥异,我厅将继续强化指导各地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分类施策。耕地面积大、确权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区,建立目标任务倒逼机制,实行确权确地到户并加快推进;实行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地区,可确权确股不确地或确权确份额到户,探索承包经营权证与股权证衔接对接;历史遗留“两田制”的地区,“口粮田”可确权确地到户,“责任田”可确权确份额到户,继续由集体统筹经营,农民按份额获取相应土地收益。也可“口粮田”与“责任田”均确权确地到户,具体由当地农民协商确定。耕地面积特别少、城镇化程度高的地区,可通过转成建设用地、征地国有等方式调整后再进行确权。 

  (三)强化检查验收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下大力气往前推,做细做活各项工作,确保全面彻底确权,不留死角、不留尾巴。我厅将组织人员力量分赴全省各地开展确权工作督导,对先行完成任务的县(市、区)尤其24个省级试点单位,进行检查验收,确保土地确权工作质量和进度。 

  (四)加快省级土地确权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进省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争取早日实现系统运行,推进确权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应用。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的要求,规范建设市、县数据库和管理系统,确保实现有效对接。实现确权成果服务现代农业发展大局,为精准规划指导农业生产、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和完善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措施提供依据。 

  总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当前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促进农村稳定发展的重中之重。省农业厅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认真履职尽责,突出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宣传发动,把面临的困难问题摸清楚、研究透、解决好,将确权工作方针政策讲到位、宣传好、入民心,充分调动各级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协调推动形成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支持、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的强大工作合力,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抓细抓实抓彻底,真正做到“确实权、颁铁证”,让农民吃下“定心丸”。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们对广东省农业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厅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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