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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农农行复〔2019〕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行政复议决定书编号:粤农农行复〔2019〕9号

  申请人:刘某某

  被申请人: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申请时间:2019年8月22日

  案由:不服东莞市农业农村局没有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诸佛岭旧村有关宅基地在原来的实地位置的行政行为

  复议请求:确认被申请人没有依法履职的行为违法

  复议决定:不予受理,2019年8月28日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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