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办〔2018〕170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发生,确保“清明”“五一”“端午”节日期间的农机安全生产稳定,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层层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各项农机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安全生产检查,严防农机事故发生
节假日期间是农机活动频繁,各种农机操作行为违法违章的高发期及事故易发期。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和农机监理机构要扎实开展节日、重点农时的安全大检查,加大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力度,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监管,针对突出问题、薄弱环节等安全隐患,及时加强整改,维护作业秩序,减少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伤人、死人事故。做好与公安交警、安监部门的协作,加强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及跨区作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三、加大安全宣传力度,落实节日值班制度
各地要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加强对新修订《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的宣贯工作,督导落实农机安全监理新规定。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微信、手机信息等媒体对农机作业人员和农机手进行安全提示,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机安全操作和安全知识培训。节假日期间,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做好农机事故月报和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快报工作,确保信息畅通,提高对事故数据分析报送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科学性,杜绝漏报、迟报、瞒报事故现象。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