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函〔2018〕316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财政省直管县农业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股权投资项目的筛选和对接服务工作,有效搭建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投资企业、基金管理人三方对接平台,推动省农业基金运作,我厅组织制定了《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厅发展计划处反映。
广东省农业厅
2018年3月23日
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股权投资项目申报指南
为做好股权投资项目的筛选和对接服务工作,有效搭建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以下简称“省农业基金”)、投资企业、基金管理人三方对接平台,推动省农业基金运作,特制定如下申报指南。
一、基金定位及规模
省农业基金定位为推动我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政策性股权投资基金,遵循“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原则,围绕我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目标任务,通过基金管理人的专业市场化运作管理,投资于省、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和重大优质项目,助推我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发展。
二、基金投资方向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服务主体。重点是培育农林渔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壮大,支持企业上市。
(二)农林渔业现代种业建设。重点支持种质资源保护及新品种选育、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种业科技新成果孵化转化、畜禽种质资源库及创新利用体系建设等。
(三)农林渔业设施装备。重点扶持设施农业、农业装备产能提升与示范推广、林业科技成果转化、水产健康养殖、深水网箱养殖、渔船更新改造等。支持发展涵盖产地预冷、销地冷藏、冷藏运输、冷藏加工、冰鲜配送等全链条冷链物流体系等。
(四)农林渔业绿色发展。重点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优质农、林、渔产品供给,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森林资源培育等。
(五)农林渔业新业态新产业。重点支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优质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现代农业园区,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林下经济,休闲农业(渔业)、农业公园、森林公园、乡村旅游、湿地公园、美丽田园综合体等。
三、基金投资原则
(一)基金进行股权投资后,不做第一大股东,在主体原有股权相对集中的情况下,基金对单个企业的占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
(二)基金投资项目后,基金管理人对被投企业的运营进行监管并提供增值服务,基金股权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及协议约定,通过企业上市、并购、股权转让和清算等方式退出。
四、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应为注册于广东省境内的独立法人企业,或控股股东、大股东为广东省境内的自然人或独立法人企业,股权清晰、运营规范、治理机构完善、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和管理制度。同时,具有真实的股权融资需求,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具体为:
(一)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
(二)企业的产业基础好,具有一定规模及收益;
(三)企业的股权清晰,有上市计划或意愿;
(四)企业具备为投资人的投资实现保值增值,并提供良好退出通道保障的基本条件;
(五)企业的投资发展规划符合相关农业产业政策;
(六)符合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转型升级企业。
项目申报主体的企业或企业控股股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申报材料存在严重弄虚作假或隐瞒重大负面信息的行为;
(二)被税务、环保、安全监督、劳动保障等主管部门查处,且不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四)与其他企业发生较大经济纠纷,存在重大法律诉讼且可能承担较大赔偿责任;
(五)经营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被各级法院列入失信名单;
(六)严重违反国家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五、申报材料
按照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商业计划书统一模板填报。
六、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实行逐级申报制度,由项目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送地级以上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经地级以上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农业厅;省属企业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直接报省农业厅;各平行基金管理人推荐的项目由省农业基金管理人统一审核后报送。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请认真筛选优质重大项目及企业,并按要求填写《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后发送到电子邮箱(nytfzjhc@163.com,gdnyjj@126.com)。
附件:1.2018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2.商业计划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