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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农产品批发市场情况调查及省农业厅定点市场年度自评工作的通知

粤农办〔2018〕152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

  为有效掌握省农业厅定点市场发展情况,科学谋划下一阶段全省农产品市场培育建设,现就做好农产品批发市场调查及省农业厅定点市场年度自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各地市农产品批发市场情况

  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主管部门填报2017年地市农产品批发市场情况调查表(附件1),并发送至邮箱gdnyxxcj@163.com。

  二、省农业厅定点批发市场年度自评

  (一)调查对象:50家广东省农业厅定点市场。

  (二)调查内容与填报形式:请各定点市场填报2017年省农业厅定点市场发展建设情况调查表及自评报告(附件2、3)。调查表可登录广东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平台(www.gdjngc.org)填报提交,自评报告以word文档形式在平台上传提交。

  三、其它

  请各地全面认真梳理当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情况,并积极组织辖区内省农业厅定点市场于3月28日前完成调查及自评工作。工作中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径与省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联系,联系电话:020-37288229,技术咨询电话:020-37280984。

  附件:1.2017年地市农产品批发市场情况调查表

     2.2017年省农业厅定点市场发展建设情况调查表

     3.2017年省农业厅定点市场自评报告提纲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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