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办〔2018〕18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兽医)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业品牌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广东省农业品牌市场竞争力,强化品牌农产品在消费地区的营销推广体系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第二届名特优新农产品评选推介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农函〔2017〕621号)的要求,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宣传推介活动,通过宣传推介一批区域公用品牌、核心企业及经营专用品牌,有效推动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现代农业“新三品”的协同发展。为扎实推进农产品品牌宣传推介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制订方案。各地要高度重视农产品品牌宣传推介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资金——区域特色产品品牌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农计〔2018〕4号)的要求,结合自身优势和区域特色,制订本年度辖区内品牌农产品宣传推介工作计划,明确要纳入省级重点推介的品牌,以及计划举办的宣传推介活动。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广泛发动各县区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及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全省农业品牌宣传推介活动。
二、整合资源,提升效果。各地要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本年度辖区内的农产品品牌推介活动,整合新闻媒体及社会力量形成合力,通过当地电视、电台、报纸、网站等主流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农产品品牌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业品牌发展的良好氛围。
请各地认真填报品牌宣传推介统计表,于2018年1月25日前将纸质盖章件和电子版报送省农业厅市场信息处,年度品牌宣传推介工作计划请于3月5月前报送,联系电话:020-37288229,电子邮箱:gdnyxxcj@163.com。全省品牌宣传推介活动实施单位联系人:易旸,电话:18620709680。
附件:品牌宣传推介统计表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