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规〔2017〕3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兽医)局,深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根据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为规范农业管理工作,结合“放管服”改革要求,省农业厅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经研究,现决定废止我厅2份规范性文件,详见《广东省农业厅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作为管理的依据。
附件:广东省农业厅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广东省农业厅
2017年12月27日
附件:
广东省农业厅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号 | 标题 | 清理结果 |
1 | 粤农〔2013〕294号 | 印发《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 废止 |
2 | 广东省农业厅公告2013年第6号 |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兽药质量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的规定(试行) | 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