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办〔2017〕632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坚持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提高农机化安全生产水平为中心,紧紧抓住依法行政、文明监理、优化服务这条主线,以建立安全责任体系、完善政策法规、创建安全文化、加大隐患治理、提升监管能力为重点,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转变监管方式,改善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果,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有力推动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及其农机监理机构要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深刻认识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重要性,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紧紧围绕排隐患、降事故、保安全、惠民生、促发展,把工作做实做细,让农民满意,让政府领导认可。要充分认识当前农机安全生产面临的复杂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建立政府、行业、生产经营者分工负责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层层落实农机安全责任,完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考核体系。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承诺书,进一步将农机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合作社、家庭农场、维修网点及农机手,做到责任书全覆盖,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责任落到实处。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源头监管,进一步规范拖拉机牌证管理。核发拖拉机牌证是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重要行政许可项目,是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重要职责。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及其农机监理机构要深刻认识规范核发牌证的重要意义,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工作责任。要切实加大《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国家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力度,认真组织农机监理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业务工作规范和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掌握拖拉机牌证管理工作政策要求和应当遵循的工作原则,提高广大农机监理人员的业务知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同时,要结合“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农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广泛宣传规范拖拉机牌证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争取农民机手的理解和支持,为规范牌证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及其农机监理机构要严格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牌证业务,推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尽职免责”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制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牌证订制、分发和监督管理。严禁给非法生产的机动车(变型拖拉机)办理拖拉机牌证,坚决杜绝变型拖拉机牌证增量;严禁给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拖拉机办证上牌;严禁给不按规定检验合格的拖拉机办证上牌;严禁违规跨行政区域发牌发证;严禁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拖拉机到省外办理注册登记后再到省内办理转入登记。严格执行检验程序、检验项目和方法,规范检验行为。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的,各地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对触犯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移交纪检监察及司法部门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三、从严治理,继续开展对变型拖拉机的专项整治工作。变型拖拉机是企业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农业部、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已明确要求全面停止给变型拖拉机发放拖拉机牌证。今年三月份,三部门又联合下文部署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变型拖拉机使用源头管理,坚决杜绝给变型拖拉机登记上牌的违规行为;加强路面执法检查,坚决查处假牌、套牌、超载、超速、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坚决遏制农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中,全省各地高度重视,部门之间密切协作,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加大了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排查,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通过全国统一集中整治,也反映出我省个别地区私自订制牌证,违规发放牌证特别是异地发放牌证的现象十分严重,给道路交通带来安全隐患,给我省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厅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听取汇报,组织研究部署,要求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在前阶段整治的基础上,加大整治力度,继续开展变型拖拉机整治工作,做好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回头看”。一是杜绝发牌,遏制增量。各地要确保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给变型拖拉机登记上牌。要加强督导检查,对违反规定核发的牌证,按照“谁发牌、谁负责”的原则,坚决予以收回。对违规登记上牌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二是全面排查,核实信息。各地在前期对辖区内变型拖拉机牌照及驾驶人信息进行全面核查、清理、摸排基础上,继续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核实信息,全面摸清变型拖拉机牌证、跨区发牌和异地运营等具体情况,以便准确掌握变型拖拉机存量信息。三是集中整治,打非治违。在杜绝增量、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公安部门、农机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集中对变型拖拉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变型拖拉机假牌、套牌、无牌、逾期未检验、拼装、改装和变型拖拉机驾驶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发现假牌、套牌或没有正当来源等伪造、变造拖拉机证书和牌照的,坚决予以收缴。四是限期淘汰,消化存量。各地农机部门要切实加强存量变型拖拉机管理,从严做好年度检验和安全检查,对安全检验不合格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变型拖拉机,要严格执法,坚决不予通过。各地要设定存量变型拖拉机的淘汰期限,本着平稳过渡的原则,限期淘汰存量变型拖拉机。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通过折价回购、发放报废更新补贴、置换合法车辆等方式,加快淘汰非法车辆。五是完善档案,规范管理。要严格按照农业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业务档案管理规范》,切实加强农机牌证业务档案管理。各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确定牌证业务档案管理专门人员和岗位职责,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涂改、故意损毁或者伪造牌证业务档案,不得随意泄露档案信息。要注重硬件建设,设立独立的档案室,档案要存放规范,按序排列,查找方便。各项表格填写清晰准确,完整规范,档案必须证件齐全,并做好档案清理,建立牌证业务电子档案。按规定的内容采集并储存相关信息,并与纸质档案内容完全一致,为下一步全省农机监理信息系统录入工作做好准备。要定期检查、整理档案,查漏补缺,数据采集不太完整的要及时更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档案材料。
四、以点带面,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根据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平安农机”创建工作要求和我省《“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方案》,各地要以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创建“平安农机”示范点为载体,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着力构建“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各地要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十三五”创建工作加强督促指导,拟定创建计划,制定创建方案,逐步推进“平安农机”示创建工作。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机安全重视程度,增强农民机手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监理惠农政策和便民措施,完善基层安全监管网络,提升安全监理服务水平。
各地要巩固创建成果,珍惜来之不易的荣誉,加强对已创建的“平安农机”示范县(区)、镇(乡)、村及户的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农业部计划对已创建的全国“平安农机”示范点实施“回头看”,对创建时表现突出、创建后掉队严重的示范点,将采取摘牌,取消“平安农机”示范县(区)。
五、加强协调,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监理免费政策。2016年4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要求从2016年5月1日起对拖拉机号牌(含号牌架、固定封装置)费、拖拉机行驶证费、拖拉机登记证费、拖拉机驾驶证费、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等五项收费实施免征。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于5月19日转发各地执行,省农业厅也进行了转发,要求各地严格落实五项免征政策。农机免费监理是国家惠农政策的体现。全省各地大部分县区执行较好,当地财政给予了经费保障,但还有相当部分县区在实施免征政策之后,当地财政没有很好解决。各地农机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加强协调工作,争取财政支持,依法履职,将免费监理这项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