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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南亚热作财政专项经费申报的通知

粤农函〔2017〕1277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农业局,有关农业科研推广单位: 

  根据2018年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任务指南有关要求,广东省农业厅制定了“2018年广东省农业技术试验示范与服务支持项目(南亚热作)任务指南”和“2018年广东省农作物病虫鼠害疫情监测与防治经费(热带作物)任务指南”。 

  请你们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做好2018年南亚热作财政专项经费申报工作,并于11月27日前将申报书一式3份报送省南亚办(种植业处),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gdnyrz@163.com,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 

  附件:1.广东省农业技术试验示范与服务支持项目(南亚热作)任务指南(含申报书) 

     2.2018年农作物病虫鼠害疫情监测与防治经费(热带作物)任务指南(含申报书) 

广东省农业厅

2017年11月24日

  (联系人:陈丽云,联系电话:020-37288841。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35号种植业处收) 

  附件1:

广东省农业技术试验示范与服务支持项目(南亚热作)任务指南

  一、任务目标

  重点推进广东省荔枝、龙眼、菠萝、芒果、火龙果、坚果等热作品种改良和更新换代,绿色、高效、优质、稳产等先进适用技术的集成组装配套和先行先试,提升产业技术支撑能力,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热作生产经营方式,拓展产业价值链,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产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和产业可持续发展。 

  二、任务内容

  (一)热作生产经营示范与产业服务支持。集成示范推广农业部发布的热作主导品种与主推技术,探索创新热作经营模式,开展生产经营示范和产业服务支持。 

  (二)热作新品种新技术推广。推广具有较高应用价值和潜力的热作新品种和新技术。 

  三、实施区域和单位

  热带作物实施区域为广东省荔枝、龙眼、菠萝、芒果、火龙果、坚果等热作主产区。申报单位为省市级热作主管部门、有关热作科研教学单位和作物生产单位。 

  四、资金使用方向和范围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申报形式、条件

  (一)申报形式。本项目采取“专家+生产经营单位”联合申报的形式,每名专家可与1-3家生产经营单位联合申报。 

  (二)申报条件。专家应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指导生产基地建设成为区域性示范样板;专家所在的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力量和研究基础。生产经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示范基地应位于优势生产区域内,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集中连片,有一定规模,农业部公布的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单位优先立项。 

  六、申报程序和有关要求

  (一)项目申报专家和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农业部有关财政专项管理办法和本项目指南的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为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项目申报单位要依照项目资金的支出标准、具体用途和经济性质等,合理测算、科学编制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 

  (二)我厅根据农业部确定的2018年财政专项预算情况,结合各单位申报书评审结果,统筹研究确定各单位项目资金额度、项目内容等。专家申报的项目资金占联合申报项目总资金的40-60%。 

  附件2:

农作物病虫鼠害疫情监测与防治经费(热带作物)任务指南

  一、任务目标

  在热作优势生产区域,建设热作病虫害监测网络,对热作病虫害进行监测预警,指导科学防治,示范应用绿色防控技术,探索热作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通过项目实施,建立起高效的热作病虫害监测与防控体系,有效控制病虫危害,减少损失,降低防治成本,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任务内容

  依托香蕉、荔枝等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示范应用环境友好、高效安全的物理、化学、生物、农业等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编写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手册;探索建立热作病虫害绿色防控推广应用机制。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社会化、规模化的热作植保服务,探索改进热作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的组织模式和运行方式。 

  三、实施区域和单位

  实施区域为荔枝、香蕉主产区。申报单位为省级热作主管部门或有关热作科研教学单位。 

  四、资金使用方向和范围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不得列支“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交通费用。 

  五、申报条件和数量

  (一)热作病虫害监测的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热作病虫害监测预报工作基础的省级热作(农垦)主管部门、科教单位。 

  (二)热作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的项目,采取“专家+项目承担单位”联合申报的形式,每名专家可与1家生产单位联合申报,项目承担单位优先考虑农业部公布的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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