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函〔2017〕1228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兽医)局,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有关农产品检测机构:
根据农业部部署和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粤农函〔2017〕318号)要求,2017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已完成,现将本次能力验证结果通报如下:
一、能力验证范围
(一)能力验证项目
1.种植业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按2017年国家及省监督抽查、例行监测要求监测的71种农药残留,比上年增加33种,增幅86.8%。包括:甲胺磷、氧乐果、特丁硫磷、甲拌磷(包括甲拌磷砜和甲拌磷亚砜)、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水胺硫磷、治螟磷、六六六、毒死蜱、三唑磷、克百威(包括3-羟基克百威)、涕灭威(含涕灭威砜和涕灭威亚砜)、灭多威、甲基异柳磷、氟虫腈(包括氟甲腈、氟虫腈硫醚、氟虫腈砜)、乙酰甲胺磷、杀螟硫磷、丙溴磷、马拉硫磷、敌敌畏、乐果、杀扑磷、三氯杀螨醇、甲氰菊酯、联苯菊酯、氯菊酯、氯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氰戊菊酯、溴氰菊酯、腐霉利、百菌清、硫丹、三唑酮、甲萘威、氯氟氰菊酯、啶虫脒、多菌灵、二嗪磷、亚胺硫磷、伏杀硫磷、辛硫磷、氟胺氰菊酯、氟氰戊菊酯、异菌脲、五氯硝基苯、乙烯菌核利、吡虫啉、哒螨灵、苯醚甲环唑、嘧霉胺、二甲戊乐灵、噻虫嗪、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烯酰吗啉、咪鲜胺、氟啶脲、灭幼脲、嘧菌酯、虫螨腈、阿维菌素、除虫脲。
2.畜禽产品中违禁添加物和兽药残留检测,按2017年国家及省监督抽查、例行监测要求监测的二大类项目,包括β-受体激动剂(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及氟喹诺酮类药物(恩诺沙星、环丙沙星和达氟沙星)。
3.种植业产品中重金属检测,按2017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中要求检测的7个项目,包括镉、铅、总砷、铜、总汞、镍、铬,其中总汞、镍、铬不参与判定,结果供作参考。
(二)参加单位
1.省内114个检测机构参加了此次能力验证,比上年增加18个,增幅18.8%。其中持有(有效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的单位91个,其他自愿参加单位23个。
2.参加能力验证单位中,其中110个单位参加种植业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比上年增加18个,增幅19.6%;61个单位参加畜禽产品中违禁添加物和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比上年增加个11个,增幅22.0%;74个单位参加种植业产品中重金属检测能力验证,比上年增加9个,增幅13.8%。
二、能力验证结果
(一)种植业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
110个单位参加,首验合格率62.0%,补验合格率81.4%,总体合格率92.7%(含合格、单项合格,下同)。其中25个单位参加全部71个项目能力验证,合格率96.0%;85个单位参加部分项目能力验证,合格率91.8%。87个通过机构考核单位参加,合格率94.3%;其余单位合格率86.4%。
(二)畜禽产品中违禁添加物和兽药残留检测
61个单位参加,首验合格率51.7%,补验合格率92.3%,总体合格率95.1%。48个单位参加全部项目能力验证,合格率93.8%;13个单位参加部分项目能力验证,合格率100%。53个通过机构考核单位参加,合格率96.2%;其余单位合格率87.5%。
(三)种植业产品中重金属检测
74个单位参加,首验合格率72.2%,补验合格率81.8%,总体合格率94.6%。55个单位参加全部项目能力验证,合格率94.5%;19个单位参加部分项目能力验证,合格率94.7%。66个通过机构考核单位参加,合格率96.9%;其余单位合格率100%。
详细结果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一)能力验证结果合格单位
1.能力验证结果为“合格”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望再接再厉,不断提升检测能力。
2.能力验证结果为“单项合格”的单位,应当进一步加大检测仪器设备、技术人员、经费等的投入,强化技术培训及岗位练兵,积极开展资质认证扩项等工作。
3.经补验“合格”或“单项合格”的单位,要列入内部整改,认真查找首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检测技术水平。
(二)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单位
1.应当制定整改计划及措施,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2.在整改期内,应当停止承担政府指令性定量检测新任务。
3.不得承担省级下一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应类别的监测或检测任务。
4.农业系统内的检测机构,要自行派员到省内的部级中心或我厅指定的农检机构进行技术培训,提高检测能力及水平。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委员会将派出专家到部分农检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和督导。
5.通过机构考核的检测机构,连续2年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应当停止出具对应不合格项目(类别)的CATL检测报告,停止期至下一年度能力验证结果通报合格或下次评审考核合格后。
(三)机构考核
1.自即日起至2018年底前申请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申请、复查或扩项的,此次能力验证结果为合格的单位可免于对应合格项目的现场考核。
2.自即日起至2018年底前申请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申请、复查或扩项时,包含此次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或未参加能力验证项目的单位,对应的项目列入现场考核范围。
(四)政府指令性检测任务
各地各单位在制定下一年度的政府指令性定量检测计划时,应当参考2017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项目考核结果(附件),委托(招标)已取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资质、且所需任务对应的检测项目(类别)在能力验证中结果为合格的检测单位承担。
(五)其他事项
各地各单位要督促辖区(系统)内其他没有参加本次能力验证的县(市、区)农产品检测机构,特别是已承担国家和省检测体系建设项目的单位,要加强检测技术人员培训和培养,提升检测能力,积极开展资质认定及机构考核工作,充分发挥农产品检测机构的职责和功用。
从2018年开始,所有已承担国家和省检测体系建设项目的县(市、区)检测机构,必须参加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
在工作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
联系人:张志平、谭美思
电 话:020-37288951,37288847
邮 箱:gdnyt16@163.com
传 真:020-37288231
附件:1.2017年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种植业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结果合格单位
2.2017年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畜禽产品中违禁添加物及兽药残留检测)结果合格单位
3.2017年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种植业产品中重金属检测)结果合格单位
广东省农业厅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