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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农机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

粤农办〔2017〕448号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农业局:

  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农机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农办机〔2017〕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农业部办公厅分配我省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名额和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创建活动

  市县两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农机合作社创建与各项农机化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组织辖区内“五有”型农机合作社参与示范社创建活动,把示范社建成技术推广的先行点、服务机制的创新点、经营管理的样板,引导带动周边农机服务组织健康发展,进一步提升农机合作社的发展质量和水平,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

  二、择优遴选,做好示范社推荐工作

  各地级以上市农机化主管部门在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推荐申报合作社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申报条件的要求,择优推荐申报1—3个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原则上各市均要进行推荐。省农业厅将结合各地推荐申报情况及农业部分配我省名额情况确定推荐单位。

  三、推荐时间

  请各地级以上市农机化主管部门于10月13日前通过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申报管理系统(网址:dcr.njztc.com)进行网上审核推荐,并于10月26日前将《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表》《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汇总表》等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省农业厅农机化办。

  四、其它事项

  (一)2016年已评为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的合作社(见附件)不必再组织进行申报。

  (二)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申报管理系统(网址:dcr.njztc.com)的账户、密码与农机化生产信息网上直报系统(新版)一致,若对系统操作、使用方法等功能有疑问,请拨打系统客服400-133-9797。

  附件:2016年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名单(广东)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7年8月8日

  (联系人:刘伟璇,联系电话,020-37288260,电子邮箱:gdnjbxxzx@126.com)

  附件:

2016年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名单(广东)

  1、汕头市潮阳区顺杰农机种养专业合作社

  2、惠东县中惠农机专业合作社

  3、海丰县长威农机专业合作社

  4、电白县美加好农机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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